原标题:掌权者 |【约拿书系列证道之六】
拿 4:1这事约拿大大不悦,且甚发怒。
拿 4:2就祷告耶和华说:“耶和华啊!我在本国的时候,岂不是这样说吗?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怜悯的 神,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并且后悔不降所说的灾。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
拿 4:3耶和华啊!现在求你取我的命吧!因为我死了比活着还好。”
拿 4:4耶和华说:“你这样发怒合乎理吗?”
拿 4:5于是约拿出城,坐在城的东边。在那里为自己搭了一座棚,坐在棚的荫下,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
拿 4:6耶和华 神安排一棵蓖麻,使其发生高过约拿,影儿遮盖他的头,救他脱离苦楚;约拿因这棵蓖麻大大喜乐。
拿 4:7次日黎明, 神却安排一条虫子,咬这蓖麻,以致枯槁。
拿 4:8日头出来的时候, 神安排炎热的东风,日头曝晒约拿的头,使他发昏,他就为自己求死,说:“我死了比活着还好。”
拿 4:9神对约拿说:“你因这棵蓖麻发怒合乎理吗?”他说:“我发怒以至于死,都合乎理。”
拿 4:10耶和华说:“这蓖麻不是你栽种的,也不是你培养的;一夜发生,一夜干死,你尚且爱惜;
拿 4:11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
约拿是一个深知恩典但又恨恶恩典的人,一个熟悉字句却拒绝精意的人,一个热爱理性因此囿于理性的人,一个性格强烈但不强大的人,一个被神所爱所以“被神伤害”的人。
2节是对出埃及记中上帝自我宣告之属性的引述(出34:6-7),表明约拿的神学相当正确。但若将1-3节当做一个整体来看,那么这份外焦里嫩的三明治只不过空有一个正确的教义核心,这核心却被1节的乖谬情感和3节的悖逆行为联袂屏蔽,与凉棚之荫与蓖麻之影对约拿的双重遮盖,恰恰构成一组对比强烈的反讽。
陀思妥耶夫斯基曾在他的作品中不断描摹一种人,一种想不通就活不下去的人。约拿显然也是这样。他暗暗铸就了一条自己的价值链,然后明明晃动起爱国主义的流星锤。他既然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理”并以此自负,就在上帝觌面询问之下竟然也敢反抗,第一次沉默,第二次干脆回怼:“我发怒以至于死,都合乎理!”翻遍整本圣经,与上帝如此犟嘴而居然不死的,惟约伯与使君尔。
约拿如此沉醉于自己的理性,没有生在几百年后的希腊看来是他学术生涯的遗憾。过分推崇理性的结果,就是他终于将理性与意志情感断然分开:在东风、蓖麻与虫的面前,他只用情感和意志;在尼尼微人那里,却高举自己有限理性的自负判断。
他如此自负,以致已经不能产生认同神之理的“同理心”,价值观混乱到无法将虫子、蓖麻、牲畜和人类按着次序摆放于它们各自应在的位置。或许那些一边在阳光女子医院坦然堕胎一边又在高速公路上愤然拦车的爱狗人士可以与他相比,但约拿或许也会有和他们一样的回答:因为蓖麻和狗,比你们这些人可爱多了。
如此,他就证明了,他的“理”的核心,就是让自己有理,让自己满意——甚至自杀或被杀都恰好能让他同时满足这两种诉求。于是他就在“大大不悦”和“大大喜乐”之间如风暴中的甲板一样来回摇摆,总是不能平衡,在天上与地下、灵魂与肉体的交战当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约拿书可以说是文学和神学完美结合的典范文本之一,即便借着经文中几组“双关语”的应用也能看出。
在上次的证道中已经提到一处,就是“尼尼微必倾覆了”之“倾覆(hapak)”,也有“改变”的意思,而事实上尼尼微人的确“改变”了,虽然这改变绝非约拿乐见的那种hapak。
第四章中也有几处意味深长的双关语。
一处是“你这样发怒合乎理吗?”这里的“发怒”原文是“harah”,这个词也有“发热”的意思,于是不动声色间便引出了下文那炎热的东风和曝晒的日头。中文的“发火”恰好同时也有这两种意思,在未来其他版本的翻译中或可考虑采用。
另一处是“救他脱离苦楚(6节)”。这里的“救(lhassil)”也可以读成lhasel,意思就是“遮盖”,所以也可以翻译为“遮盖他使他脱离苦楚”。并且这里的“苦楚(raah)”也还有“灾”、“恶”的意思,于是整个句子就既可以理解为“遮盖他的苦楚”,也可以理解为“救他脱离罪恶”,意思就是:这棵蓖麻一方面是在遮盖他使他脱离烈日曝晒东风漫卷的苦楚,一方面又是在拯救他脱离那不合理的发怒之罪恶。
再一处就是日头的“曝晒”和虫子的“咬”,原文都是“nakah”,暗示着两者都是出于神主权的安排。
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当约拿竭力要神施行公义时,神却一再向他显明神的怜悯。蓖麻这一课的道理就是:树犹如此,人何以堪?十二尺的蓖麻你还怜悯,十二万人你却失了怜悯?这棵树不是你种的,不是你毁的,你还如此牵挂,对上帝创造并要拯救的人,你却如此硬心?
虽然看来约拿势必要多次重修这一课,但“同理心”的重要已经借着他的事迹被清楚表明,成为我们理解神之属性的重要角度。
而上文所提到的“安排”,则更可以说是理解本章和本卷书的更重要的关键词,理解了它,也就理解了约拿所不能理解的“同理心”,以及更全面的上帝之“理”。
“安排”这个词在约拿书一共出现了四次:
拿 1:17耶和华安排一条大鱼吞了约拿,他在鱼腹中三日三夜。 拿 4:6耶和华 神安排一棵蓖麻,使其发生高过约拿,影儿遮盖他的头,救他脱离苦楚;约拿因这棵蓖麻大大喜乐。 拿 4:7次日黎明, 神却安排一条虫子,咬这蓖麻,以致枯槁。 拿 4:8日头出来的时候, 神安排炎热的东风,日头曝晒约拿的头,使他发昏,他就为自己求死,说:“我死了比活着还好。”
四个“安排”,充分显明了上帝在海洋、大地和天空都在掌权,正如约拿对外邦水手所说的,神是那“创造沧海旱地之天上的神(1:9)”,所以海里的鱼,地上的植物和昆虫,以及空中的风和太阳,无不听从上帝的安排。
自然界由神所造,听神安排,人世间也是如此,如尼布甲尼撒所说:
但 4:17 这是守望者所发的命,圣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或立极卑微的人执掌国权。
并且我们以后见之明知道:上帝使用亚述惩罚以色列,警告大卫家;使用巴比伦灭掉亚述和大卫家;使用东方的波斯灭掉巴比伦,希腊的马其顿灭掉波斯,希腊化的罗马灭掉马其顿,一统天下;耶稣基督降生于罗马帝国,受难复活,福音传遍天下。
这便是上帝在历史中徐徐展开的计划,也是约拿当时不能明白的“理”。
从教义的角度,这个“理”可以称为“上帝的主权”,它体现在上帝的预定、创造、护理等多个方面。西敏大要理问答论到“上帝的预旨”时如此说:
八.上帝的预旨 12问:上帝的预旨是什么? 答:上帝的预旨乃是祂旨意的智慧、自由、圣洁的行动计划(弗1:11;罗11:33;9:14-15,18),由此祂从永世便为祂自己的荣耀,不变地预定了历史中要发生的一切(弗1:4,11;罗9:22-23;诗33:11),特别是关于天使和人类之事。
约拿的问题是,他只能看到一时一地,却以为自己已经看清了整个棋局,于是他就像围观珍珑棋局的段位或高或低的吃瓜群众一样,看到虚竹下出那貌似自杀(但却是唯一解法)的恶手时,怒不可遏。
他之所以出离愤怒,首先是因为他同时低估了上帝的公义和怜悯。在他的内心深处,他认为以色列罪不至死,或者就算死也不应死在更加邪恶的尼尼微手里。同时他还认为,怜悯也要有个底线,上帝你如果连邪恶如尼尼微人的东西也怜悯,那你就是跌破了底线。
所以他等于在神学意义上,提前几百年让自己陷入了所谓的伊壁鸠鲁悖论,无法调和罪恶与恩典的同时存在,无法理清预定与自由的应然次序。于是只能在他自己或许都不承认却已经得着的恩典中,被迫主动等待将来亲自揭晓答案的那一位。
其次,约拿其实已经隐约知道,天意不可违,大势不可逆。所以他更深的痛苦又在于,为什么非得让我来背这个黑锅?你不能找别人吗?上帝啊,我算什么,你为什么非得跟我过不去?你明知道我恨透了尼尼微,我爱不了他们,为什么非得让我给他们带去悔改的信息与机会?!你为什么要针对我呢?
这就好些某些电影的桥段,贫民窟黑人罪犯的遗孤,被伯乐般的拳击教练带出去拼命练习,最痛苦的时候这孩子也哭喊:“为什么非得让我练这个呢?为什么不让我就在贫民窟里像我没见过面的父母一样自生自灭呢?为什么要针对我呢?”答案显然不是简单的“这是为你好”就能应付。这里边有天命,有上帝的意志,有人不能理解的东西在里边。这都是出于神的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