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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销售42瓶高仿贵州茅台酒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茅台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李运辉、见习记者刘瑞芬报道:3月19日,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徐雄洪依法提起公诉。且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雄洪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

据了解,2017年6-7月,被告人徐雄洪个体经营烟酒店期间,通过网络购买42瓶高仿贵州茅台酒,后以每瓶人民币1350元的价格出售获利。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徐雄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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