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阳光(00509.HK)公告,谨订于2017年11月21日(星期2)下午4时正假座香港湾仔港湾道一号香港万丽海景酒店阁楼会议室3-4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考虑审议以下决议案:
1、批准、确认及追认首智投资买卖协议。
2、授权任何一名本公司董事在彼认为就致使首智投资买卖协议及首智投资交易生效属必要、合宜或权宜的情况下,就其认为与首智投资买卖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事项及首智投资买卖协议的完成附带、附属或有关者,签立所有有关文件及协议并采取一切行动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行使或强制执行首智投资买卖协议项下任何权利及同意修订首智投资买卖协议的任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