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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乱纪遭重罚 SFC禁止陈威能重投业界六个月

威能 

【市商网2018年1月23日讯】 \u00A0 \u00A0 \u00A0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周一(1月22日)官网发布声明表示,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投资顾问陈威能(男)因在离开星展香港加入另一家银行前将客户资料转移至星展香港以外,被SFC禁止重投业界六个月,由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7月18日止。

陈威能在2007年12月25日至2016年3月11日期间获注册为星展香港的有关人士,以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陈目前没有名列于金管局的纪录册,亦并非证监会持牌人。

SFC发现,陈威能于2015年12月将载有大约208名客户的个人资料的名单从其于星展香港的工作电邮帐户转发到其个人电邮帐户。

陈威能于2016年2月,即大约在他开始受雇于另一家银行前的两个月,把客户名单从其个人电邮帐户转发到一名当时受雇于新雇主的前同事的个人电邮帐户,而该前同事将成为陈在加入新银行时的主管。该前同事在陈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名单转发到他的工作电邮帐户。

新雇主在进行电邮监察程序时发现该附有客户资料的电邮,并追溯到该电邮是由陈所发出。

陈威能的行为违反了星展香港的内部政策、《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以及《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操守准则》)。

《私隐条例》附表1第3原则规定,如无有关的资料当事人的订明同意,个人资料不得用于新目的,即在收集该资料时拟将该资料用于的目的或直接与该目的有关的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

SFC在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陈承认犯有失当行为并感到后悔,以及他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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