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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欧普照明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8-006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3栋一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 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邓小洋先 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 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于2018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马志伟、蒋志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515 欧普照明 20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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