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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洋河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洋河酒业 

[董事会]洋河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8年01月30日 15:13:29\u00A0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9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 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2018年1月22日以短信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 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候 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董事一致推举王耀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钟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 (一)战略委员会:王耀、钟雨、韩锋、刘化霜、徐志坚, 王耀任主任委员; (二)提名委员会:季学庆、王耀、蔡云清, 季学庆任主任委员;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志坚、韩峰、陈同广, 徐志坚任主任委员; (四)审计委员会:陈同广、钟雨、蔡云清, 陈同广任主任委员。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钟雨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丛学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丛学年先生、周新虎先生、林青女士、郑步军先生、朱伟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聘任丛学年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聘任周新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邓学农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陆红珍女士、孙大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相关人员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相应独立 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30日 附件:个人简历 王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2月出生,江 南大学工程硕士、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十 九大党代表,中国白酒工艺大师。历任江苏洋河酒厂粉碎制曲车间主 任、党支部书记,江苏洋河集团彩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 书记,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江苏苏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总裁助 理,双沟酒业总经理,公司副总裁,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王耀先生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同时持有江苏蓝色同 盟股份有限公司0.3636%的股份,并兼任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44%的股份,为公司第二 大股东)。除此之外,王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 询核实,王耀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钟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5月出生,硕 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白酒大师。历任江苏双沟酒厂技术处处 长兼环保处处长、技术中心主任;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 程师、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技术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洋河股份洋河 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酿造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泗阳分公司总 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洋河分公司总经理。 钟雨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 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钟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丛学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洋河酒厂总帐会计、财务处长、 洋河集团财务部长、总会计师,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 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苏酒集 团江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丛学年先生为公司设立发起人之一, 持有公司0.22%的股份,同时持有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4.9904% 的股份,并兼任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蓝色同盟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44%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 丛学年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丛 学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新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8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专家组 成员,中国首席品酒师、中国评酒大师。历任洋河集团技术员、质量 检验科长,公司勾储部部长,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 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总工程师。 周新虎先生为公司设立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19%的股份,同时持有 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1.4545%的股份(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公司21.44%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周新虎 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周新虎先 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青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5年5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省宿迁市财政局企业处 副处长,市物价局局长助理,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公司党委 常委,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常委。林青女士不直接和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林青女 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郑步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月出生, MBA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宿迁市 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洋 河股份采供物流总监、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常委、泗阳 分公司总经理。郑步军先生持有公司0.004%的股份。除此之外,郑步 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郑步军先生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南京 大学硕士研究生。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 公司市场部部长、市场总监、副总经理,公司战略研究总监,苏酒集 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苏酒集团贸易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朱伟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江苏蓝色同盟 股份有限公司0.3636%的股份(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1.44%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朱伟先生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 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 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朱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邓学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6月出生, 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审计师。历任宿迁市审计局经贸处处长、主任 科员,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负责人、审计总监。现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总监。 邓学农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登录全国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 查询核实,邓学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陆红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10 月出生, 本科学历,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2001 年 9 月进入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 任洋河股份公司办公室秘书、综合部副部长、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证 券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陆红珍女士不直 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 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陆红珍女士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孙大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10 月出生,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2005 年 3 月进入洋河股份,先后在公司管理部、证券部工作,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大力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 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 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孙大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丛学年先生、陆红珍女士、孙大力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25-52489218 传真:025-52489218 电邮:yanghe002304@vip.163.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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