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A0\u00A0\u00A0\u00A0慧聪鞋网3月29日讯,不良商家常用“傍名牌”获取非法利益,消费者对“知名品牌”不应盲目崇拜。
\u00A0\u00A0\u00A0\u00A0缘起:江都“蜘蛛王”皮鞋“亮相”央视315
\u00A0\u00A0\u00A0\u00A03月15日下午,江都工商局接到上级转办申诉举报,称有人拨打央视12315晚会热线电话,反映苏中商贸城内有人在网店里销售假冒“蜘蛛王”皮鞋。这是江都工商局首次接到央视315晚会热线申诉举报。最终,经过调查和协商,经营者退回消费者全部购物款,并给予一倍赔偿。
\u00A0\u00A0\u00A0\u00A0贵州省消费者刘先生于今年3月4日,通过淘宝网向位于江都区的苏中商贸城内的某网店,以1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双“蜘蛛王”男式皮鞋。收到皮鞋后却发现,该皮鞋与当地专卖店所销售的“蜘蛛王”皮鞋不同。在向网店店主张某提出要求退货未果的情况下,于3月15日上午拨打央视315晚会热线电话,予以申诉举报。
\u00A0\u00A0\u00A0\u00A0调查:原来是“孪生蜘蛛王”在作祟
\u00A0\u00A0\u00A0\u00A0接报后,江都工商局立即派专人展开调查,现场检查发现,张某店里并没有该品牌皮鞋,而是在网购订单确认后,到商贸城某皮鞋店进货后再快递给客户。调查人员随即对供货者的店面及仓库进行检查,发现该款皮鞋的生产厂家为××(南方城市名)蜘蛛王鞋业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为一类似蜘蛛的图形。在皮鞋盒的侧面,标注有“品牌:××蜘蛛王”字样。在销售过程中,张某通过网络聊天方式向刘先生介绍,该款皮鞋品牌是“××蜘蛛王的,是××蜘蛛王鞋业公司生产的”。
\u00A0\u00A0\u00A0\u00A0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出现不少以他人知名商标或商号作为自己企业字号,再申请注册一个与他人知名商标相近,但又不构成商标法所指的相同或近似的图形商标,在商品及包装上一并使用。“蜘蛛王”系蜘蛛王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2005年12月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随着“蜘蛛王”品牌知名度日益升高,一些中小企业怀着侥幸心理希望借船出海,什么“意大利蜘蛛王”、“深圳蜘蛛王”、“华伦蜘蛛王”满天飞,众多“孪生兄弟”让消费者眼花缭乱。在销售时,经营者往往采取模糊概念的方法,向消费者介绍这个商品是“××蜘蛛王”,让消费者误以为是××(某地)生产的“蜘蛛王”正宗商品。一旦被投诉,经营者则会辩称他所说的含义是“××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
\u00A0\u00A0\u00A0\u00A0经反复宣传和调解,张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错误,退回了刘先生的购鞋款,并给予鞋款一倍的赔偿。该局还对经营者涉嫌销售“傍名牌”商品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u00A0\u00A0\u00A0\u00A0建议:理性消费莫跟风
\u00A0\u00A0\u00A0\u00A0那么,如何避免购买到“傍名牌”商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工商部
\u00A0\u00A0\u00A0\u00A0门建议:一是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消除对“知名品牌”的盲目崇拜,特别是自觉做到不购买明知是“傍名牌”的商品;二是到正规网站查阅知名商品的企业网页,增加自己对所需商品的知名生产企业、知名商品、知名商标特别是图形商标的认知程度;三是对生产厂家的字号与知名商标相同,但商品只标注与该知名商标相近的商标而无文字商标的,要慎重对待,谨慎购买;四是注意收集保管好购物凭证及相关证据,如商品包装袋(盒)、吊牌、合格证、聊天记录、店家的广告宣传照片等,一旦发现自己被误导购买了“傍名牌”商品,可向商家交涉,或直接向商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申投诉,寻求法律及相关机构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