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 2018-00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实施结果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陈朝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81,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陈朝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 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24.80%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6)。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陈朝阳先生在减持股份计划可实施期间, 于 2017年 7 月 1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 ;于 2018 年 1 月 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陈朝阳先生减持股份计划 已经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 收到监事陈朝阳先生发来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的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监事的名称: 陈朝阳
(二)监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公告减持股份计划前, 陈朝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1,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减持股份计划的披露情况: 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6),陈朝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 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24.80%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7 年 7 月 13 日,陈朝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 ,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11.16% , 减持价格区间为 59.03-59.48 元/股; 2018 年 1 月 9日, 陈朝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2% ,占其当时持有股份总数的 15.35% ,减持价格区间为72.85-73.03 元/股。 截至 目前, 陈朝阳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四 )其他事项: 陈朝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