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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蜻蜓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红蜻蜓皮鞋 

证券代码: 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 2017-031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 2017 年 9 月 21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 865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 8.86 元/股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钱 金波先生、汪建斌先生、方宣平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同意向 4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65 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8.86 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 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首次授予人员共计 41 人,具体分配如下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合计 1,000 100.00% 2.45% 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 36 个月。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3%

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3%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4% 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8.86 元。

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17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18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19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18 年净利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19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上表中所述的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成本影响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 B、 C、 D 四个等级。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 (优秀) ”时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为“B (良好) ”时则可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 80% 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为“C (合格) ”时则可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 60% 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而上一年度考核为“D (不合格) ”则不能解锁。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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