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u00A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宗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通过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定向投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通过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定向投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此议案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期限均为一年,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宗文先生全权负责签署相关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后续贷款所需要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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