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4.63亿元交易额的特别重大合同,由科勒受让市北发展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26、128、130号1-10层的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据新媒体查阅公告显示,市北高新于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与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据此,由科勒受让市北发展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26、128、130号1-10层的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闸字(2014)第014612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2,195.81平方米,上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约为4.63亿元。
市北高新认为,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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