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 2017-05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额应收款风险事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牌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 《关于公司发生大额应收款风险事件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8 ) ,公司 山西经销客户平遥县西关恒祥金店业务异常, 涉嫌诈骗(报案金额人民币 4386.17 万元) ,相关人员 以合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2017 年 5 月 26 日,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被告人周杰、王蕊芯提起公诉。近日 ,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将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 2017 )浙 06 刑初 22 号】告知公司 ,主要内容如下:
(一)案件被告人周杰、王蕊芯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共同退赔明牌公司人民币 4331.39802 万元;
(二)案件被告人周杰、王蕊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鉴于本案涉及金额大且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的业绩影响取决于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及实际退赔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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