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74 证券简称: 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 2017-04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 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虞阿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 实到董事 7 人,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二、 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一致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四、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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