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45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10 月 23 日 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旭宁主持。
经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 、 经表决,会议以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 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5月,公司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申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 并于2017年4月 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因当时发行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5号)第十七条之规定,为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终止,为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 积极回馈投资者,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 拟以公司截止2017年9月 30 日总股本767,523,000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2,000股,即767,511,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60,506,600元 (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 《公司章程》 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和该预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以及 2017 年 10 月 28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17-048 号《关于 2017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 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激励对象雷长青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并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雷长青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3.12元/股,回购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767,523,000股减至767,511,0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和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以及 2017 年 10 月 28 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17-049 号《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 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11月 14 日(周二) 下午15:00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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