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虽然我们反复强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总是有人明知故犯,不怕死。在9月17日晚开展的查涉酒驾驶整治统一行动中,桥头一“醉猫”落网。
当晚9时15分,交警在桥头广场路段设卡开展查车时,执勤民警发现有一辆小车突然停在离执勤点不远的地方,民警走前去检查时闻到一阵酒气,于是要求驾驶员涂某进行酒精测试,结果酒精含量为106,达到醉驾标准。据当事人涂某表示,当晚6点至8点间,他在附近的餐饮和朋友吃饭,喝了几瓶啤酒,以为路程短,不会有事,就打算开车回家,没想到在返回途中被交警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将涂某带到桥头医院抽血化验,进一步查证。在审问的过程中,涂某当得知自己因醉酒驾驶而所要面临的法律责任的时候,感到后悔不已。记者 莫衬玲 莫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