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1.1\u00A0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u00A0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u00A0公司负责人洪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奇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清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u00A0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7年3月23日,公司与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其承诺在2017-2019年期间采购公司建筑涂料不少于10亿元,2017-2021年期间意向采购总金额约20亿元(公告索引:2017-004号、2017-005号)。截止期末,公司向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销售涂料及相关产品共计11,293.37万元。
2、2017年6月6日,公司与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计划投资人民币5-8亿元在明光市化工集中区新建“新型建材(含涂料)生产及配套项目”(公告索引:2017-025号)。截止期末,公司正在组织人员进行该项目前期筹备工作。
3、2017年9月20日,公司与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计划总投资人民币约6-10亿元在博野经济开发区新建“新型建材生产(含涂料)项目”(公告索引:2017-044号)。截止期末,公司正在组织人员进行该项目前期筹备工作。
4、2017年9月15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索引:2017-038号、2017-042号、2017-043号),目前公司正在按照《上市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积极推进该计划实施。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随着公司营销网络的逐步完善和品牌知名度日益提升,预计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6年度相比增幅约为30%至50%。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名称\u00A0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u00A0洪\u00A0\u00A0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