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85 证券简称: 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 2017-027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 39 号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 3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2
其中: A 股股东人数 3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25,339,84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756,374,6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37
其中: 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1.2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5.09(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高登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2 人,出席 2 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波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吴小明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 议案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 项振华 侯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 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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