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出售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神州易桥,证券代码:000606)自2017年7月3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7月3日、7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经公司进一步确认,本次筹划的资产出售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自2017年7月1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7月17日、7月22日、7月31日、8月5日、8月12日、8月19日、8月2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并于2017年9月9日、9月1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如下: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所持四家子公司的股权,包括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100%股权、柳州市宏升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67.03%股权。
交易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四家子公司,分别是湖北宜景常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树泰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盛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德木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采取现金方式进行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涉及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
3、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
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本次交易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仍在与交易对手方进行相关协议的进一步沟通,并着手起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u00A0投资风险。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