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孩子应成基本的执法文明
今天一则民警制服抱娃女子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显示,一名抱着孩子的女性与民警发生争执,期间孩子也一直在痛哭。这名女子用手推搡了民警,民警将女子绊摔在地将其制服,但女子怀中的孩子直接摔到了地上。这则视频在网上引发众多关注,有消息称事件发生地点为上海松江。(9月2日《北京青年报》)
即便女子妨碍执法,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在采取措施之前,警方也应该顾及到孩子的安全,这不仅是法制要求,也是基本的社会道德和执法文明。
在这起事件中,女子违规在前,理应得到依法惩处,民警对其进行执法,无可厚非,也是职责所在,但是其却阻挠执法,这已经违反着相关法规,对于此,警方完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完成执法。但是这并不代表,警察的绊摔行为就是正确的。当时女子怀抱孩子,警察在采取措施前,首先应该考虑到孩子的安全,应该保护好孩子,比如在执法前,可以将孩子带离现场。在采取措施前,可以将孩子妥善安置,确保孩子健康安全,这不仅是对一个母亲尊严的维护,也是对孩子的保护。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不应该卷入到执法行为中来。执法不能伤及无辜,更不能伤害孩子,这应该成为执法的基本道德和底线。可是这些,民警都没有去做,而是直接对抱着孩子的女子“一招制敌”,结果导致孩子被摔在地,这种执法行为显然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也伤害着社会道德和执法文明。
对于警方的执法行为,近年来,公安部三令五申要求文明执法,建立了种种制度,约束警察的现场执法,甚至在发布《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片》中清晰地提到,在查处路面交通违法时,遇到有违法者带有随行儿童的,民警要先对儿童进行安抚。况且,当时女子虽然对警察有推搡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却不足以威胁到民警的安全,民警采取绊摔行为,也有执法过当之嫌。
这种执法行为不仅给违法者造成伤害,也违反着法规,更容易给未成年人造成巨大的心理阴影,比如一些未成年人目睹父母被警察采取强制措施,会遭受到惊吓、恐惧等,甚至会出现一些其他的心理疾病或者改变孩子的性格,比如导致孩子自卑、孤僻等,这显然是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
在很多地区,警察执法首先会避开未成年人,比如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会避开其子女实施抓捕,在进行执法时,也应该保持理智,在自身安全没有遭受到巨大的威胁前,一般不会采取强制措施,尤其是在面对老人、女性和小孩的时候。而在采取强制措施时,也会提前安置好孩子,确保孩子不受影响。这些年警察在执法中保护违法者未成年子女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是一些地方却仍然出现这样的极端个案,足以说明人性化执法和文明执法并没有成为常态。
法制文明是社会文明的最大体现,执法文明是法制文明的最大彰显。执法者掌握着公权,在使用中,一定要谨慎,一定要考虑周全,尤其是在对待带着老弱病残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对象时,更应该兼顾法制和道德,兼具执法必严和法制文明,彰显法制的威严和人性化,这才是文明社会需要的执法精神和法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