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 2017-04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明牌珠宝 股票代码 00257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镜水路 1016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镜水路 1016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91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泰戈特(北京) 境内非国有法
北京天地顺景 境内非国有法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
的说明 公司为实际控制人虞阿五、虞兔良所控制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股东日月控股有限公司、连壮玲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分别增持公司股份 5,279,998 股、 82,100
明(如有) 股;股东崔亚娜、黄苏仙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1,400,000 股、 7,586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中高档贵金属和宝石首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核心业务是对“明”牌珠宝品牌的连锁经营管理,采用直营、加盟和经销业务模式。
2017年上半年,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居民消费意愿提升,受益于新技术的创新广泛应用,零售行业引来发展机遇,这给珠宝行业的复苏创造了良好环境,行业发展呈现回暖迹象,但整体压力仍在。公司立足实体经营,深化内部改革,积极创新研发,加大营销整合,推动公司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开展以下工作:
1、整合营销资源,持续推动品牌发展。
上半年,公司借助于时下热点的时尚资源、明星资源、影视资源,以新品推广为载体,借势推广,丰富营销话题,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开展了一系列广泛而深入的营销活动,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牵手上半年流行IP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成为其独家珠宝合作伙伴,成为行业营销的一个亮点,有效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公司持续致力于推进品牌年轻化、时尚化,全面升级品牌店面形象,推出更富于亮丽、感性与鲜明特色的全新一代形象;与李一桐、《择天记》成功合作,为年轻系列、个性化产品代言。
2、创新产品研发,助力公司转型。
根据公司的发展策略,在新品研发投入上加大了力度,主打非素金类产品,结合流行IP、明星资源等开发产品,先后推出了“爱情宣言、爱德华、十里桃花、有求必应、命星、初遇”等新品,同时丰富了男士产品系列,彰显品牌向时尚轻奢新的转变。新品研发更加注重系列化、年轻化、个性化,很大程度上丰富了产品组合,使得产品更加时尚、年轻,符合新一代顾客的消费需求。上半年,仅镶嵌饰品销售同比增长38.60%,成效显著。
3、优化渠道管理,提升终端竞争力。
公司在保持对经销、加盟渠道风险管理的同时,持续优化管理,加大对客户货品渠道控制,规范品牌经营秩序,严格产品标识标签规范使用,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从而使公司经销管理更趋于规范。积极监督协助客户落实员工培训,提升明牌形象门店服务素质,提升加盟商的竞争力。 自营门店的持续优化提升是公司的长期发展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流程、供应链、营销推广、绩效考核、门店形象等方面加强优化与投入,积极探索新零售模式下线上线下的协同发展,不断提升客户消费体验;启动个性定制系统的研发和会员管理系统的升级更新,以更好地满足不增发展的消费者细分趋势和个性化需求。
4、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后经审慎研究,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交易各方经协商一致,公司终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主要原因如下:自公司与苏州好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交易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但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且根据相关审计报告,苏州好屋2016年公司业绩与已公告的2016年承诺业绩存在一定差异,结合本项目综合分析,交易相关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重组进展无法达到各方预期,各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发行的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简称“12明牌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069)至2017年3月21 日期满5年。根据本公司“12明牌债”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本期债券进行按时兑付, 12明牌债于2017年3月20日摘牌。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 (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公司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科目,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 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了新设子公司浙江明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