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本轮强降雨已基本结束。按照市防指《关于解除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决定的通知》(榆防指〔2017〕71号)精神,结合我县防汛应急实际情况,县防指决定于7月31日8时,解除绥德县防汛I级应急响应。
当前,全县正处于“7.26”灾后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的关键时刻,任务十分艰巨,县防指要求,全县防汛I级应急响应解除后,要继续加大抢险救灾工作进度,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重点受灾区域清理工作。对重点区域实行分片划块,由一名县级领导专人负责,加大对重点受灾区域积水、淤泥清理力度,全力解除灾害隐患。
二是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开展消杀防疫工作,对河道、街区的物体、垃圾、动物尸体、污水、道路、安置点进行集中消杀,避免发生灾后疫情。
三是加强受损基础设施抢修工作。组织人员加快对全城水、电、路、气、通讯、广电的抢修进度,确保群众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
四是加强社会治安工作。公安、交警要加强治安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秩序有条不紊。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社会宣传报道抢险救援、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各界爱心救援情况,努力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援助,并倡导广大受灾群众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
六是加强灾情摸排上报工作。各镇和成员单位要做好全县灾情排查核实工作,及时、真实、准确上报受灾情况,并进一步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
灾后恢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镇和防指成员单位要攻坚克难、坚定信念、不辱使命,举全县之力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绥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