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weekweek半导体照明网讯 7月15日,欧普照明(603515)发布两则公告,其一是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告,而林外一则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据其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告显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2017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等进行变更以及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名称: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 6111 号 1 幢 411 室
注册资本:57,947.9104 万元整
营业期限:2008 年 10 月 21 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器开关的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安装服务;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卫浴洁具、家具的销售,照明线路系统设计,照明行业技术研发,城市及道路照明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而据其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欧普、欧普电器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不时签订贷款协议、主信贷条款、银行融资函、信贷融资合同、产品信息合同等融资协议(以下简称“融资协议”)。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担保函》(以下简称“担保函”),公司将为苏州欧普、欧普电器融资协议中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主债权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欧普、欧普电器提供担保事项已经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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