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A0常言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企业经营也是如此,难免有时为了
“走捷径”而踩到诚信红线,但如果在权利人提醒后能知错就改,也能争取到权利人的宽容,但若不知悔改,在知识产权侵权的道路上一错再错,等待企业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法律惩罚。
近日的典型案例便是格力电器以1.1亿和5000万的天价索赔额起诉奥克斯公司和美的集团侵权。此前,两家企业已有数次“案底”,但在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了他们的侵权行为后,仍一意孤行,继续偷窃格力专利技术成果,最终格力电器忍无可忍,送两家“梁上君子”再入法庭。
成立于1993年的奥克斯公司,也是国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家电制造商。作为有一定名气的制造企业,本应投入更多精力在产品的研发上,然而事实却是奥克斯将目光放在了别人苦心钻研的科技成果上。据相关调查显示,奥克斯公司长时间将格力自主研发的技术大量用于奥克斯生产的产品上,而这种“上灯台偷油喝”的行为也为其引火烧身埋下伏笔。
2014年底,格力电器发现奥克斯公司生产的几款产品侵犯了格力电器3项实用新型专利权,立即在广州、北京等地采取了公证购买以保全其侵权证据,并同时委托鉴定机构对该产品所使用的技术与格力电器的专利进行比对,结论显示该产品侵犯了格力电器的专利权。随后,格力电器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奥克斯公司在收到侵权诉讼传票后并未停止侵权行为,反而针对格力电器专利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申请,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了涉案专利。2017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终审认定奥克斯公司侵犯格力电器专利权,并判决奥克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格力电器损失共计230万元。
官司打到这里,按说奥克斯公司应该低头认错争取权利人谅解才是正道,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位“梁上君子”还在“灯台上继续偷油”,不仅不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讨,仍然肆无忌惮的走在侵权路上。
面对这样“变偷窃为明抢”的行为,格力电器也显示了追究到底的决心,据了解,格力电器已就奥克斯公司的新近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并向法院提起赔偿额度高达1.1亿元之巨,也创了行业赔偿之最,奥克斯终将为自己的“任性”买单。
美的,所做之事却是“丑的”
提到美的,其产品侵犯格力“五谷丰登”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尽皆知;其产品剽窃格力专利“自定义睡眠曲线”控制技术案更是被评为“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件”,美的还为此向格力电器交纳了200万元的“学费”。当然,这个“学费”是法院判决美的交给格力的,事实上,与格力电器投入的研发人力物力相比,这200万简直是冰山一角。
同样作为家电领域内的知名企业,美的公司在上述案件一锤定音后理应尊重格力公司的知识产权,主动停止一切侵权、剽窃行为。然而,事实却令人遗憾,美的公司随后仍然偷窃格力的专利技术,侵权产品仍在市场上大肆叫卖。
面对美的“挑衅式”的侵权行为,格力电器再次发起维权行动,据了解,本次格力诉美的侵权案赔偿总额将高达6000万元,若美的公司不早收手,这一次的“学费”将会倍增。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格力电器历年专利申请总量27487件,发明专利申请总量10975件,成为2016年空调领域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最多的企业。而这些成就,来自于格力电器在产品技术研发方面巨大的人力物力投入。据了解,格力每年的科研投入均超过40亿元。
作为同行业的美的和奥克斯公司,本应向格力电器学习,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形成良性循环。然而,这两家公司却一再剽窃格力电器科研成果,扰乱行业秩序,破坏整个中国制造的良好形象,实为企业中的耻辱。
事实上,打击侵权工作一直是中国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指出要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而《专利法》修订完毕后,恶意侵权行为赔偿金额也将大大提高,这一切惩罚,都是“小偷”不劳而获将要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