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3\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证券简称:皮阿诺\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公告编号:2017-022\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一\u00A0\u00A0\u00A0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u00A02017\u00A0年\u00A05\u00A0月\u00A08\u00A0日任期已届满,公司已于\u00A02017\u00A0年\u00A04\u00A0月19\u00A0日披露《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u00A0\u00A0\u00A02017\u00A0年\u00A05\u00A0月\u00A015\u00A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推选马礼斌先生、高琪先生、黄霞女士、马瑜霖女士、刘振林先生、刘剑华先生、邹晓冬先生七人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振林先生、刘剑华先生、邹晓冬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u00A03\u00A0年。(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u00A0\u00A0\u00A0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u00A0\u00A0\u00A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u00A0\u00A0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u00A0\u00A0\u00A0特此公告\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董事会\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2017\u00A0年\u00A05\u00A0月\u00A015\u00A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马礼斌先生\u00A0\u00A01970\u00A0年\u00A012\u00A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北大国际\u00A0MBA\u00A0毕业。曾荣获“中山市百佳雇主”等荣誉称号,现任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橱柜专业委员会执行会长、中国五金制品协会厨房设备分会执行会长。马礼斌先生为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主要创始人,曾任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并兼任中山市领锋电器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市万事达展示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市万事达陈列用品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津皮阿诺执行董事,中山市盛和正道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并兼任中山市新地创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u00A0\u00A0马礼斌先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062,500\u00A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马礼斌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马瑜霖之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马礼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瑜霖女士\u00A0\u00A01976\u00A0年\u00A07\u00A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天津皮阿诺经理,捷迅家居监事,并兼任中山市新鸿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u00A0\u00A0马瑜霖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为本公司董事马礼斌先生之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马瑜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琪先生\u00A0\u00A01974\u00A0年\u00A09\u00A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广东美的集团设计经理,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咨询经理,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研发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研发总监、直营中心总监。高琪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研发总监期间,组织并参与了多项公司专利技术的研发工作。\u00A0\u00A0高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高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琪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高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黄霞女士\u00A0\u00A01983\u00A0年\u00A09\u00A0月\u00A020\u00A0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u00A0年曾任中山市新山川事业有限公司采购开发经理,现任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总监。\u00A0\u00A0黄霞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霞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黄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振林先生\u00A0\u00A01971\u00A0年\u00A09\u00A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系主任,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系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并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江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u00A0\u00A0刘振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振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振林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振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剑华先生\u00A0\u00A01974\u00A0年\u00A04\u00A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并兼任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企业筹备上市、资产重组等实际操作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高科技、电子等。\u00A0\u00A0刘剑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剑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剑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剑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邹晓冬先生\u00A0\u00A01974\u00A0年\u00A011\u00A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职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兼任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u00A0\u00A0邹晓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邹晓冬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晓冬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邹晓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