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9号翔安商务大厦1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现场会议由董事林清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长林天福先生、董事程杭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叶林先生、蔺会杰先生、闫钢军先生、林涛先生因事请假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议案名称: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议案名称:贵人鸟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
8、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上述人员均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人员均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上述人员均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u00A0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7、8、1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所有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