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间,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222)发布《持续关联交易》公告称,5月18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香港雷士与新加坡雷士订立服务协议,据此新加坡雷士同意向香港雷士提供与照明解决方案及亚太和东欧地区的分销商和经销商管理有关的服务。
据悉,香港雷士于服务协议项下截止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每年应支付对价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500万元、650万元及人民币850万元。
《公告》显示,于本公告日期,香港雷士为雷士照明全资附属公司。新加坡雷士为雷士照明一名执行董事王冬明的附属公司,王冬明持有新加坡雷士60%的股权权益。新加坡雷士为间于新加坡注册成立的豁免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从事照明及电子产品的一般批量贸易,以及通过邮购及网络渠道的零售活动。
雷士照明表示,本集团先前曾委聘新加坡雷士提供在亚太及东欧地区的解决方案和管理服务。董事会认为新加坡雷士基于其富有专业知识及经验的人员团队可为本集团提供合意的专业服务,以满足本集团就其海外业务的需要。董事会亦认为委聘新加坡雷士提供此等服务于商业上可取,因其相较于由本集团自身在海外运营和管理此等活动更具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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