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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精析:雷士照明股权之争

雷士照明 

第五次融资 2010年5月12日(除:其它)IPO

第六次融资 2011年7月21日(除:其它)雷士引进法国施耐德电气作为策略性股东,由软银赛富、高盛联合吴长江等六大股东共同向施耐德转让2.88亿股股票。施耐德股份占比9.22%,因此而成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东。

雷士照明案件凸显了创业者与投资者间的冲突

1、作为创业者,吴长江过分自信,低估了资本引入的风险

陷入股东困局前的吴长江,为人勇敢,控制欲极强,并坚信自己可以左右时局。

“即使投资者拥有企业持股上的控股权,但是他们本身不是做实业的人,他们需要自己这样的实业家带领雷士快速发展,这样才能从雷士的投资上赚足利润。”——吴长江

吴长江甚至在出让了董事会席位之后,非但不担心自己的控制权旁落,反而在上市以后还大幅减持股票,这一系列的举动都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② 对资本毫无防范的心理。

毛区健丽第一次向吴长江提供融资时,运用精准的心理策略,以超低的估值获得大比例的股权,一下子就稀释了吴长江30%的股权,吴长江第一次吃亏

在软银赛富和高盛的资金陆续进入雷士后,吴长江的股权再次遭遇巨幅稀释,第一大股东地位拱手于人。

但吴长江仍然只知资本的逐利性,只单纯地认为投资者通过投资企业赚取企业股价价差获取利润,却不了解资本可以放弃“江湖道义”,将企业卖给产业大鳄,从而赚取更多的利润。

吴长江的自信满满再加上对资本的毫无防范,此时再引入法国施耐德,正中资本方软银赛富和高盛合谋的陷阱,也让吴长江自己的局面更为不堪。

前文提到,雷士引进法国施耐德电气作为策略性股东,由软银赛富、高盛联合吴长江等六大股东,共同向施耐德转让2.88亿股股票,施耐德耗资12.75亿港元,股份占比9.13%,因此而成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东。

此时的股份占比情况:

从股权占比可以看到,如果软银赛富和高盛就企业未来发展方向与施耐德达成一致,或施耐德向赛富和高盛承诺一个有诱惑力的退出价格,便会成为一致行动人,吴长江无论是比股权还是比董事会席位都不占优势,会彻底失去企业控制权。

至此,吴长江走进了金融、产业资本联袂布的“局中局”。

2、作为投资者,软银赛富和高盛过分追求利益最大化,违背资本公司的职业道德,干预企业经营。

不排除施耐德与软银赛富及高盛有某种程度“合谋”的嫌疑,只要施耐德达到了控制雷士照明的目的,实现企业间并购,软银赛富就可以将所持股权以更高价格转让给施耐德。

而据雷士内部人士透露,施耐德的张开鹏与软银赛富的阎焱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校友。

果不其然,2012年5月25日,吴长江被毫无征兆地“因个人原因”而辞去了雷士照明一切职务,而接替他出任董事长的则是软银赛富的阎焱,接替他出任CEO的则是来自于施耐德并在施耐德工作了16年的张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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