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加盟网
品牌加盟网
品牌加盟网 > 加盟资讯 > 603515:欧普照明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603515:欧普照明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欧普照明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7-017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7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515 欧普照明 2017/5/8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4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46.22%股份的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5月7日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增加审议《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鉴于李莹女士自股东单位辞职并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欧普”,持有公司267,857,143股,占总股本的46.22%)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提名徐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徐伟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徐伟先生,1971年12月生,中国国籍。 徐伟先生是国内第一批保荐人,2005年9月至2014年9月任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合伙人、总裁。 徐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山欧普持有公司3%以上 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临时提案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股东大会决议范围,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提交提案的内容及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4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5月1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工业开发区汾杨路欧普工业园A区办公 楼一楼皓明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7日 至2017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5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关于2017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6 的议案 7 关于201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8 关于2017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9 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第3项-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 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9、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2017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6 现金管理的议案 7 关于201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2017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9 构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 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评论文章
  • 加盟咨询
对此页面内容评分及收藏
评分:
微博: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图文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