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耀海、马秀慧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2、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公平合理,亦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u00A0\u00A0\u00A0单位:万元
上述2016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17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具体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币种:人民币\u00A0\u00A0\u00A0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山蒲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4月11日
住所:浙江缙云工业园区
企业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经营范围:LED照明灯具、电光源、照明电器及配件的制造与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缙云威斯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18.30%,欧普照明电器(中山)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9.00%,江涛持股占比17.50%,其他自然人股东持股占比合计45.20%。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耀海担任浙江山蒲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由第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报告期内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75,374.40万元,净资产为25,249.55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77,339.30万元,净利润为5,620.66万元。
2、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11月29日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住所: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发路6号
企业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经营范围:灯管、灯具、灯泡、整流器制造(生产地址: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发路6号;缙云县新建镇新寺路158号);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及技术除外);经营“三来一补”业务。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吴志平持股90.00%,吴超持股10.00%。
关联关系: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马秀慧之姐夫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由第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报告期内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1,944.67万元,净资产为2,139.73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9,555.16万元,净利润为182.17万元。
3、苏州欧普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8月22日
住所:吴江市汾湖镇浦北工业开发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投资;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物业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房屋修缮。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3,853.89万元,净资产为14,869.48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5,464.06万元,净利润为48.32万元。
以上关联公司均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在以往的关联交易中,不存在拖欠货款或长期占用资金并形成坏账的情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购销商品等交易事项。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中规定的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付款时间、价格将按照合同签署时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