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5月4日在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现场会议:2017年5月4日(周四)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4日15:00。
3、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419号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17年4月2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1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拟出资设立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叶醒先生、林明波先生将在会上分别做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1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将依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提醒与上述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u00A04月1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419号公司行政大楼四楼)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u00A0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5月2日下午16:0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u00A0(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419号公司行政大楼四楼证券部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或监事会决议,或召集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兹全权委托\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委托人股东账户: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u00A0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2569”,
2.投票简称:“步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一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u00A0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u00A0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u00A0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u00A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u00A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