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沁香源的生产食盐。
■沁香源晾晒场上,一些晒缸里的豆豉已结块,并有塑料杂质,工人称这些晒缸已废置。
■沁香源公司生产的酱油、醋等产品。
■统筹:新快报记者王华平
■图文:新快报记者付玉良 实习生卢佳
三打两建在行动之问题酱油
萝岗区质监局查实其存在进盐台账不明、用盐数目对不上等情况
昨日,新快报独家披露广州“美味极”涉嫌使用工业盐制造酱油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经过对广州酱油制造企业的深入调查,发现广州违规用盐的酱油企业并非仅此一家。
记者所获资料显示,有50多年历史的广州老牌酱油企业“沁香源”,也涉嫌使用来源不明的盐,仅记者掌握的部分数据显示,数量就多达20多吨。昨日下午,经新快报记者举报,萝岗区质监局已介入调查,初步查实“沁香源”存在进盐台账不明、用盐数目对不上的情况,但未能核实是否使用“非食用盐”,目前该企业的酱油已被暂停销售。
市民举报沁香源使用工业盐
近日,新快报记者接到一匿名举报信,要求记者调查广州市萝岗区九佛镇“沁香源”公司。匿名信说,该公司全部用工业盐生产酱油,一次购买工业盐就达到50吨,以前放在新厂房对面的废弃厂房中。该人士自称是“一个有良知的食品人士”。
记者随即对广州市沁香源调味品有限公司(下称沁香源公司)进行调查。据该公司在网上发布的资料显示,公司前身为九佛调味品厂,是专业从事天然酿造酱油的企业,现在主要生产“穗喜”牌、“清香园”牌系列调味品。该公司配套自动化生产设备,具备50000吨的生产能力,是广东大型天然酿造酱油生产企业之一。
资料显示,该公司现有“酱油”、“食醋”等系列产品线,产品畅销广东与国内市场,更远销香港、澳门及东南亚地区。
54年老厂年产量不足10吨?
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来到广州市萝岗区九佛镇,沁香源公司就位于该镇建设新街。
根据举报线索,记者首先对一废旧厂房进行了暗访,发现该废弃厂房内只堆放有一些破旧的瓶子,并没有工业盐的踪迹。
沁香源公司就在该破旧厂房对面。据大门门牌显示,沁香源公司始建于1958年,距今已有54年。
根据门卫的指引,记者来到该公司办公大楼二楼,负责采购的黄露花接待了记者。据黄露花介绍,该公司一年产量不足10吨。看到记者提供的该公司资料后,黄露花笑了笑说:“我们产量根本没有5万吨,吓死人了。主要是为了好销售,都要吹嘘一下的。”
公司现存正规盐约1.5吨
“全部都是正规用盐。”黄露花说。得知记者来意后,她带着记者查看了该公司一楼原料仓库,记者粗略计算发现,该公司原料仓库现有30包正规食盐,约1.5吨左右。隔壁的成品仓库有约1.5吨包装好的成品酱油。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提出希望知道该公司每年的进盐、用盐量,黄露花对此显得有点“为难”,对于进货量等一问三不知。黄露花告诉记者,她只知道该公司产量很小,所以用盐量非常少。“可能一年就几吨吧”,黄露花告诉记者。
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黄露花要会计找来了进货票据,一共四张,其中两张为同一批货的不同单据。2011年9月6日的发票显示沁香源公司进盐2吨,规格为50公斤/袋;2011年12月6日的票据显示,购盐2吨,规格为500克/包;2012年4月16日的票据显示,购盐4吨,规格也是500克/包。
27吨盐来源不明使用过半
据了解,沁香源公司具备食盐零售的资质,通过正规渠道所购进的规格为500克/包的食盐正是用于零售,这也就意味着,从对方提供的单据看,该公司仅去年9月份正规购进生产用盐2吨,而今年上半年所购进的用于生产的盐为零。
为何今年没有购买生产用盐?公司为何没有进货单?记者再三要求黄露花提供公司的原材料进货台账,但是黄露花表示没有。蹊跷的是,记者却无意中在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手中拿到了一份“原辅料贮存、保管、领用记录”。该记录显示,沁香源公司从2011年12月1日至今,共购精盐27.5吨,截至6月12日,已生产使用22.11吨,剩5.39吨。
这份台账并未写明进货渠道和执行标准,仅标明状态为“正常”,已使用的盐大多用于盐水和胚料配兑。
27.5吨的盐来源不明!记者随后将掌握的这一情况向萝岗区质监局举报。
下午3时许,萝岗区质监局与打假办执法人员到达沁香源公司,对其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其间,该公司总经理黎文领坚称该公司的酱油年产量仅约10吨,今年内仅生产了两个批次,加上其他产品,总共也不到30吨,主要销往九佛镇及周边地区。
但记者随同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大楼的二楼仓库里存放有成品酱油五六吨,生产日期从去年4月到今年6月不等,黎文领称这是积压的存货或是客户的退货。照此计算,加上一层成品仓库存放的1.5吨酱油成品,该公司目前的酱油存货量便已接近10吨。
在调查现场,检查人员要求黎文领出示该公司的销售、进货等台账记录时,黎或支支吾吾,或直接回答没有记录,并始终坚称自己担任该厂经理才两个月,对许多事务并不清楚。
或向化工企业买工业盐
据记者无意中获得的仓库保管记录显示,该公司今年内共进仓规格为50千克/包的7吨生产食盐。在检查人员要求下,该公司却无法提供购买这些食盐的正规发票,只出示了一张印有“广州市豪莉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豪莉公司)盖章的送货单,显示沁香源于今年6月向该贸易公司购入食盐5吨。黄露花告知执法人员,豪莉公司位于花都,沁香源一直都有向其购买食盐,“因为他们那里的盐便宜嘛”,黄露花说。
在记者追问下,黄露花一直无法说明豪莉公司是否属于正规盐业销售企业,也不能提供对方联系电话。记者随后就此事向盐业部门咨询,该部门相关人员表示,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豪莉公司并无广州地区正规的经营、批发食盐的资质,很有可能是一家代购工业盐的化工企业。
去年购买正规用盐仅2吨
据盐业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沁香源公司分别于4月8日购买500克纸塑精盐2吨;9月6日购买50公斤装无碘精盐;12月6日购买500克纸塑精盐2吨。扣除500克零售的纸塑精盐外,沁香源公司去年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用于生产的精盐仅2吨。
虽然该公司总经理黎文领和原料采购负责人黄露花一直无法提供该公司的购盐及销售台账,但是记者通过计算发现,即使按照黎文领所述的年产量10吨计算,该公司用盐也存在很大的出入。
据该公司技术人员介绍,该公司酱油含盐量为17%,也就意味着该公司年产10吨酱油需要用盐1.7吨。而该公司去年全年至今通过正规渠道仅购盐2吨,仓库还剩1.5吨,也就是说,沁香源公司用于生产的正规盐可能仅0.5吨左右。
质监局责成其停止产品销售
目前尚不能将其定性为涉嫌使用非法食盐或工业用盐
经过初步调查,萝岗区质监局食品科科长董丕表示,从现场检查来看,沁香源公司的生产环境无明显问题,尚不能将其定性为涉嫌使用非法食盐或工业用盐。但由于该公司生产用盐的购买、使用数据多有出入,且无法提供该公司的生产、销售记录,质监部门将继续收集证据作进一步调查。
另外,由于沁香源无法提供其生产食盐的正规来源证明,萝岗区质监局与打假办的检查人员要求该公司停止产品销售,等待相关调查结果。
就“美味极酱油涉嫌使用工业盐”一事,番禺质监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
番禺未有措施召回问题酱油
新快报讯记者付玉良报道昨日,新快报独家披露了位于番禺的广州美味极公司(下称美味极公司)两年来涉嫌大量使用非食用盐生产酱油一事。番禺质监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目前还在等待相关问题产品的送检结果,并未做出问题酱油召回等相关措施。”对此,知名律师、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表示,依据国家质监总局相关的食品召回规定,目前已基本确认美味极公司涉嫌严重采用非法原材料生产加工酱油,如果质监部门在发现问题后,依旧未采取召回等应急措施,其行为可视为渎职。
前天,新快报记者在美味极公司调查了解到,该公司两年生产2000余吨酱油,根本无法提供主要原料——食用盐的合法来源,且广州市盐业公司也证实,美味极公司从2011年1月至今年6月,仅从盐业公司购买了1.4吨食用盐,目前尚库存1吨以上。依旧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用于生产加工酱油的主要原料食用盐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可认定该公司生产酱油行为属于非法生产行为。
昨晚记者再次致电番禺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负责人周洪,其表示,目前该公司的产品已送到相关检测部门,在确认产品是否合格后再对企业进行相关处理。但记者问及“目前已有明确证据证实该公司涉嫌违法生产酱油,是否会召回相关酱油”时,周洪则明确表示“目前番禺质监还未有相关的措施。”当记者再次问及“如果相关产品在检测后涉及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而相关产品再一次扩散或隐藏造成重大后果,质监部门是否承担责任”时,周洪则已“正在调查”为由,挂断记者电话拒绝回应。
“不作为”造成后果质监部门应承担责任
对此,记者采访了知名律师、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朱律师表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颁布的98号局令《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食品生产者故意隐瞒安全危害问题、不主动实施召回的,由于食品生产者的过错造成食品安全危害扩大或再度发生的,以及国家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调查、评估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或公告责令企业召回,并发布消费警示。朱律师表示,如果初步确认该企业有30余吨生产用盐无法说明合法来源,质监部门应迅速启动问题酱油的召回机制,并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警示。“如果质监部门在这一方面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的一切后果,质监部门应承担责任,而这完全可视为渎职,司法部门应主动介入。”
媒体天天“打酱油”质监日日忙什么?
从佛山的“威极酱油”到广州番禺的“美味极酱油”,再到广州萝岗的“沁香源酱油”,两个多月来,身为新快报记者却“天天打酱油”,而这一切,都是围绕着“工业盐酱油”而展开。而我们之所以要这么做,无疑是让千万家庭和市民吃上放心的酱油。但令记者无奈的是,酱油事件发生两个多月来,我们听到来自质监部门的声音都是诸如“查处”、“召回”、“司法介入”。这样的行动固然重要,至少给我们消费者些许安慰,但我也不得不说,为何总是在媒体报道揭露后,才听到这样的声音?我们的酱油生产的主管部门——质监,在这之前到底在做什么?
或许,我们也不该总是怀疑质监部门的能力和行动。但一个又一个问题酱油企业出现,不得不让我们深思。记者了解到,根据食品安全法则,要控制工业盐非法流入酱油企业,其实一点都不难:企业生产多少酱油,就必须要用多少食用盐,而食用盐又是国家要求专营专供的(盐业公司随时有据可查),只要质监部门把眼睛睁得大一点,所有的酱油企业都不可能、也不敢去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也根本不会出现今天媒体记者集体“打酱油”的怪事。
但愿这样的“打酱油”事件,不要再让我们媒体记者去做了,如果再这样,我也只有说一句:“这或许就是质监部门的悲哀。”
(新快报 记者王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