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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欧派橱柜 

  原标题: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② 本公司购买欧派商厨20.89%股权的情况

  2013年5月6日,姚良胜与欧派有限签订《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约定姚良胜将其持有的欧派商厨20.89%的股权以125.34万元转让给欧派有限。2013年5月22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花都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欧派商厨2013年1-8月、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正中珠江审计,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因欧派有限的实际控制人为姚良松,姚良胜与姚良松系兄弟关系,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权转让双方按照转让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股权转让时姚良胜持有欧派商厨20.89%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125.34万元,故该部分股权的作价为125.34万元。

  ③ 本公司向无关联股东购买欧派商厨股权的情况

  2013年6月,陈春魁、吴斌、夏家辉分别与欧派有限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约定将各自所持有的欧派商厨部分股权以注册资本作价转让给欧派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经过上述股权让,欧派商厨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陈春魁、夏家辉、吴斌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购买欧派卫浴45%股权

  ① 欧派卫浴的历史沿革

  A.欧派卫浴设立

  2003年7月,姚良松、李峰、姚良柏与欧派厨柜企业共同签订《广州市欧派卫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03年7月24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03]3014号《验资报告》,对欧派卫浴截至2003年7月22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确认欧派卫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2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3年8月11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欧派卫浴设立,并颁发440111110099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欧派卫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B.2006年股权转让与增资

  2006年12月12日,欧派卫浴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李峰将其所持有欧派卫浴14%股权全部转让给姚良柏,转让完成后,李峰不再持有欧派卫浴的股权;同意欧派卫浴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至600万元。

  2006年12月13日,李峰与姚良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李峰同意将其持有欧派卫浴14%的股权以人民币28万元转让给姚良柏。

  2006年12月18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06]3014号《验资报告》,对欧派卫浴截至2006年12月1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确认欧派卫浴已收到姚良松、姚良柏和欧派厨柜企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6年12月27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欧派卫浴变更登记事项,并出具《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本次变更后欧派卫浴的股权结构为:

  C.2009年股权转让

  2009年5月12日,姚良松、姚良柏分别与欧派厨柜企业签署《广州市欧派卫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姚良松将其所持有欧派卫浴20%股权以120万元转让给欧派厨柜企业,姚良柏将其所持有的欧派卫浴22%股权以132万元转让给欧派厨柜企业。2009年5月21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核准欧派卫浴本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出具《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本次变更后欧派卫浴的股权结构为:

  ② 本公司收购欧派卫浴45%股权的情况

  2013年6月18日,姚良松与欧派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姚良松将其持有的欧派卫浴45%的股权以270万元转让给欧派有限。2013年7月3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花都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欧派卫浴成为欧派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欧派卫浴2013年1-8月、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已经正中珠江审计,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因欧派有限和欧派卫浴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姚良松,股权转让双方按照转让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股权转让时姚良松持有欧派卫浴45%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270万元,故该部分股权的作价为270万元。

  3)购买天津欧派40%股权

  ① 天津欧派的设立情况

  2010年4月22日,广东欧派与姚良松共同签订《天津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10年4月20日,天津天通泰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津天通泰和验内设字(2010)第111号《验资报告》,对天津欧派截至2010年4月20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确认天津欧派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由广东欧派和姚良松于2010年4月20日之前一次缴足,均为货币出资。

  2010年4月23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静海分局核准天津欧派设立,并颁发12022300004727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天津欧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② 本公司购买天津欧派40%股权的情况

  2013年6月18日,姚良松与欧派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姚良松将其持有的天津欧派40%的股权以2,000万元转让给欧派有限。2013年7月10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静海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欧派成为欧派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天津欧派2013年1-8月、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财务报表已经正中珠江审计,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因欧派有限和天津欧派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姚良松,股权转让双方按照转让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时姚良松持有天津欧派40%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故该部分股权的作价为2,000万元。

  4)购买广州奥维100%股权

  ① 广州奥维的历史沿革

  A. 广州奥维设立

  2000年5月18日,姚良松、姚良胜共同签订《广州奥维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00年5月17日,广东金五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金五羊验字(2000)第2047号《验资报告》,对拟设立广州奥维截至2000年5月16日止的实收资本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验,确认广州奥维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为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0年5月29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广州奥维设立,并颁发440101202526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州奥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2011年1月5日,广州奥维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50万元变更为300万元,姚良松出资额由45万元变更为270万元,姚良胜出资额由5万元变更为30万元。

  2011年1月18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11]3001号《验资报告》,对广州奥维截至2011年1月1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审验,确认广州奥维已收到姚良松、姚良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1年1月25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核准广州奥维变更登记事项,并颁发44011100008630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广州奥维的股权结构为:

  ② 本公司购买广州奥维100%股权的情况

  2013年7月,姚良松、姚良胜与欧派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姚良松将其持有的广州奥维90%的股权以人民币270万元转让给欧派有限,姚良胜将其持有的广州奥维10%的股权以人民币30万元转让给欧派有限。2013年8月6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州奥维成为欧派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广州奥维2013年1-8月、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正中珠江审计,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因欧派有限和广州奥维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姚良松,姚良胜与姚良松系兄弟关系,股权转让双方按照转让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股权转让时姚良松持有广州奥维90%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270万元,故该部分股权的作价为270万元,姚良胜持有广州奥维10%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30万元,故该部分股权的作价为30万元。

  5)购买欧派集成30%股权

  ① 欧派集成的历史沿革

  A.欧派集成设立

  2006年12月16日,香港中辰与欧派厨柜企业签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双方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香港中辰以相当于人民币125万元的港币现金出资,汇率以汇入日的汇率计算,占注册资本的25%,欧派厨柜企业以人民币现金出资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2007年2月13日,广州市白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建立合资企业“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的批复》(穗云外经贸业[2007]25号),同意欧派厨柜企业与香港中辰在广州市白云区以合资方式建立“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2007年2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向欧派集成颁发了“商外资穗云合资证字[2007]00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7年3月5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欧派集成的设立登记申请,并颁发企合粤穗总字第00993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2007年增资

  2007年7月5日,欧派集成召开董事会会议并通过决议,同意增加投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欧派厨柜企业增加出资额325万元,香港中辰以相当于人民币175万元的港币增加出资额。2007年7月12日,广州市白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穗云外经贸业[2007]117号),同意欧派集成增资500万元人民币。2007年7月1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向欧派集成颁发了“商外资穗云合资证字[2007]00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7年9月11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欧派集成的注册资本变更申请,并颁发企合粤穗总字第00993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中辰持有欧派集成30%的股权。

  ② 香港欧派购买欧派集成30%股权的情况

  2013年8月28日,欧派集成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香港中辰以欧派集成截至2013年7月31日的净资产人民币4,736.73万元(未经审计)为依据,将其所持有的30%的股权以人民币1,421.02万元转让给香港欧派。

  2013年8月28日,香港中辰与香港欧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香港中辰将其持有的欧派集成30%的股权以1,421.02万元转让给香港欧派。2013年9月11日,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穗外经贸云资批[2013]103号《广州市外经贸局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核准了上述股权转让。2013年10月9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1)转让北京欧派70%股权

  ① 北京欧派的基本情况

  2009年3月6日,欧派有限与高进共同签订《北京欧派厨柜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3月23日,北京建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2009)京建会验B字第654号《验资报告》,对北京欧派截至2009年3月6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09年3月6日止北京欧派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9年3月2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核准北京欧派设立,并颁发11010601176711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北京欧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② 北京欧派的财务数据

  根据已经正中珠江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和未经审计的2013年1-6月财务报表,北京欧派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③ 转让北京欧派股权的情况

  欧派有限与高进按照转让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综合考虑北京市场的销售规模和发展潜力,协商确定股权转让金额为500万元。2013年5月26日,欧派有限与高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欧派有限将其持有的北京欧派70%的股权以500万元转让给高进。2013年5月27日,欧派有限与高进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约定以2013年6月30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财务结算日。

  2013年10月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欧派有限不再持有北京欧派的股权。

  2)转让武汉欧派36%股权

  ① 武汉欧派的基本情况

  2011年3月28日,欧派有限与高进共同签订《武汉欧派家居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3月23日,武汉恒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恒通验字[2011]3-465号《验资报告》,对武汉欧派截至2011年3月23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11年3月23日止武汉欧派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1年3月28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昌分局核准武汉欧派设立,并颁发42010600016874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武汉欧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② 武汉欧派的财务数据

  根据已经正中珠江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和未经审计的2013年1-6月财务报表,武汉欧派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③ 转让武汉欧派股权的情况

  欧派有限与高进、姚刚按照转让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综合考虑武汉市场的销售规模和发展潜力,协商确定股权转让金额。2013年7月26日,欧派有限与高进、姚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欧派有限将其持有的武汉欧派51%的股权转让给高进和姚刚。其中,欧派有限将其所持有的武汉欧派36%股权以141.18万元转让给高进,将其所持有的武汉欧派15%股权以58.82万元转让给姚刚。2013年7月26日,欧派有限与高进、姚刚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约定以2013年6月30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财务结算日。

  2013年9月11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汉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欧派有限不再持有武汉欧派的股权。

  3)转让南京欧派36%股权

  ① 南京欧派的基本情况

  2013年2月27日,欧派有限与高进共同签订《广东欧派家居南京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13年3月1日,江苏天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宁验(2003)V-006号《验资报告》,对南京欧派截至2013年2月27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13年2月27日止南京欧派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3年3月4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邺分局核准南京欧派设立,并颁发32010500016521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南京欧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② 南京欧派的财务数据

  根据南京欧派未经审计的2013年1-6月财务报表,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67.47万元,净资产为-45.24万元;2013年1-6月,该公司的净利润为-145.24万元。

  ③ 转让南京欧派股权的情况

  由于南京欧派成立时间较短,经营规模较小,欧派有限与高进、姚刚按照转让股权比例对应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金额。2013年7月26日,欧派有限分别与高进、姚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欧派有限将其持有的南京欧派36%的股权以36万元转让给高进,15%的股权以15万元转让给姚刚。2013年7月26日,欧派有限与高进、姚刚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约定以2013年6月30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财务结算日。

  2013年9月26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邺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并核准南京欧派变更公司名称为南京家爱派家居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欧派有限不再持有南京欧派的股权。

  4)转让铂金装饰2%股权

  ① 铂金装饰的基本情况

  2009年10月13日,广东欧派、胡旭辉、林东山、赖吉胜和王睿共同签订铂金装饰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09年10月13日,广州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庆验字20090202832号《验资报告》,对拟设立铂金装饰截至2009年10月13日止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情况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09年10月13日止铂金装饰已收到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缴纳的注册资本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9年11月3日,广州悦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穗禾验字[2009]第A1279号《验资报告》,对铂金装饰截至2009年11月3日止已登记的注册资本第二期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确认铂金装饰已于2009年11月3日前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00万元整,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9年10月15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核准铂金装饰设立,并颁发44011100005059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铂金装饰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② 铂金装饰的股权转让情况

  2012年6月13日,欧派有限与姚良柏签订《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约定欧派有限将其持有的铂金装饰2%的股权以50万元转让给姚良柏。2012年7月3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欧派有限不再持有铂金装饰的股权。

  2013年9月3日,姚良柏、胡旭辉与林绪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姚良柏、胡旭辉将其持有铂金装饰2%和29%的股权转让给林绪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欧派有限与铂金装饰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关联方为欧派集团及子公司的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提供了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2月14日,姚良松、姚良柏、张秋芳、王欢分别与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4年天平(保)字0007号、2014年天平(保)字0008号、2014年天平(保)字0009号、2014年天平(保)字0010号),为欧派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6(贷款)00106号)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欧派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借款5,000.00万元,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5,673.47万元,由姚良松、姚良柏、张秋芳、王欢按照上述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16年5月25日,欧派集成、欧派卫浴及姚良松分别与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订立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BZ476100120160050、GBZ476100120160051、GBZ476100120160049),为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订立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GDK476100120160061)和《授信额度协议》(合同编号: GEX476100120160022)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借款5,000.00万元,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0,719.61万元及远期信用证1,604.93元,由欧派集成、欧派卫浴及姚良松按照上述担保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3)2014年2月24日,姚良松、姚良柏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和支行订立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308073201400005),为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和支行订立的《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308008201400002)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无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和支行的借款。

  4)2016年4月22日,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订立了《最高额保证协议》(合同编号:渤自贸分最高保(2016)第1号),为天津欧派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订立的《开立进口信用证协议》(编号:渤自贸分信用证(2016)第1号)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无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开立的信用证。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注:自2015年8月起,绿海医疗不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2)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注1:自2014年9月起,广州航铝不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注2:自2014年7月起,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和南京欧派不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注3:自2015年8月起,绿海医疗不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管理规章,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关联方的回避措施等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在公司运作过程中严格执行该等制度,有效杜绝了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4、关联交易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与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5、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经充分讨论,就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且均已按照公司当时的有效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关联人为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均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之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九、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姚良松直接持有公司77.09%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姚良松简历如下:

  姚良松,男,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1986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制造学士,高级经营师。曾任江西景德镇昌河飞机制造厂技校教师,西安阎良无线电厂广州办事处主任,广州科信新技术发展公司董事长,欧派厨柜董事长,欧派厨柜企业董事长,广州奥维董事长,绿海医疗董事长,欧派卫浴董事长,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商会橱柜专业委员会第一届会长。现任欧派集团董事长、欧派集成董事长、欧派卫浴监事;另担任广州市白云区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执行会长、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商会橱柜专业委员会第二届会长、

装饰协会厨卫工程委员会会长、广东省家居业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广州市总商会副会长。曾获广州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广东省劳动模范、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全国就业创业优秀个人”等称号。

  十、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有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下: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注1:除资产负债率外,上述指标的计算均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

  注2:应收账款周转率以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平均余额为基础进行计算;

  注3:计算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和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指标时,分母为当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

  注1:上述每股收益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其中公司2013年10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当年的期初股本数按折股时股本320,000,000股计算。

  注2:指标计算公式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份月份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与主要项目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2)主要资产项目分析

  ① 货币资金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98,162.10万元、90,240.69万元和114,543.23万元。

  201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4年末减少7,921.41万元,主要原因为:A. 公司2015年度支付给员工的薪酬、支付的各项税费及广告展销费、业务办公费等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幅较大,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B. 公司持续进行资本性投入以扩大产能,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增加。

  2016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5年末增加24,302.54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所致。

  ② 应收账款分析

  A. 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情况

  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房地产开发商等大宗业务客户的销售货款。公司在与该等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时预收一定比例货款,并根据客户的信用和资金实力等情况,在产品安装完毕和销售结算后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付款期。

  公司目前的大宗业务由经销商负责业务开拓和产品安装;在公司与经销商、大宗客户签订业务订单后,除大宗业务客户向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外,经销商需按照销售货款扣除安装费用和预收大宗客户货款后的差额向公司支付保证金。公司在安排大宗客户业务订单生产时实际已收到全额货款,相关应收账款基本不存在坏账损失风险。

  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4年末增长236.98万元,增幅为3.31%,变动幅度较小。公司大宗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24.16%,应收账款增幅小于大宗业务销售收入增幅的主要原因为经销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5年末增长5,548.66万元,增幅为75.01%,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新增“大家居”业务以及大宗业务客户工程进度结算时点靠近年末所致:①“大家居”业务指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自主选材、个性化整体设计与全程管家服务的欧派全屋定制业务模式。为鼓励开展新业务,公司对于各经销商新开设的“大家居”业务旗舰店中的样品一般给予一年的信用付款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开展业务的“大家居”旗舰店共52家,新增应收账款2,196.80万元;②公司根据与大宗业务客户的约定,在各工程进度节点完成时确认相应的应收账款,2016年部分大宗业务客户有较大金额的项目进度结算时点在三、四季度,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部分项目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尚在信用期内,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7,159.93万元、7,396.91万元和12,945.5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2%、4.75%和5.89%,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1%、1.32%和1.81%,在流动资产、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较低。

  B. 应收账款信用期及账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款项。但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等大型客户销售商品房周期长短不一,其向公司偿付货款的时间与商品房销售周期密切联系,故公司少量应收账款账龄较长。

  考虑到公司的大宗业务客户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其采购整体家居产品时已处于建设装修周期的末段,资金回笼压力不大,故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对于账龄超过一年,尤其是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公司已充分考虑其性质和收回的可能性,根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提取了足额的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C. 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预付账款主要为公司预付厂房租金、向境外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时预先支付的部分货款及其他预付款项。报告期各期末,按账龄列示预付账款如下:

  2015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305.48万元,降幅为6.18%,主要为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发展,在采购过程中逐渐减少采用预付货款的结算模式所致。

  2016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3,082.81万元,增幅为66.43%,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产能扩大,公司原材料采购规模增长较大,导致预先支付的部分采购货款相应增加。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预付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股权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欠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向大宗业务客户支付的工程保证金、押金和员工备用金。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净额分别为2,309.42万元、1,926.51万元和3,405.7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2%、1.24%和1.55%,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

  A. 存货规模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期末存货规模及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6,201.75万元、48,013.14万元和75,694.22万元。

  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上年度分别增加11,811.39万元和27,681.08万元,变动幅度为32.63%和57.6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天津欧派、无锡欧派生产基地新增厨柜、衣柜、木门等生产线,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规划产能不断增加,导致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量和年末储备量均有所增长。同时,公司全新品牌“欧铂丽”业务不断发展,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层次,也使得期末的原材料账面价值有所增长。

  B. 存货的具体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存货具体构成如下:

  公司生产经营主要有如下特点:①订单式生产销售模式,公司生产的整体厨柜、整体衣柜等整体家居产品均为高度定制化产品,具有产品种类多、原材料采购量大、完工后销售周期短等特点;②生产销售具有季节性,每年9月至12月为公司各个销售区域的销售旺季。

  报告期内,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公司年末存货结构有如下特点:

  a. 原材料占比最大。为满足生产集中期的用料需求,公司提前采购原材料,以避免因集中紧急采购引致的成本增加,使得期末原材料库存金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原材料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2.79%、62.74%和64.57%。

  b. 产成品与库存商品金额较大。报告期内各期末,产成品与库存商品的金额分别为8,815.23万元、12,886.91万元和19,456.71万元,为存货构成中的另一主要部分。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优化供应链流程,在保证正常生产和发货的同时力求降低库存。

  2015年末和2016年末,产成品和库存商品余额为12,886.91万元和19,456.71万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46.19%和50.98%,但报告期内产成品和库存商品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4.35%、26.84%和25.70%,变动幅度较小。

  C.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于各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由于遭受毁损、陈旧过时或市价低于成本等原因而需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形,故不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D.存货库龄情况及订单支持情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存货管理制度,各期末对存货进行盘点,对盘点过程中发现过期变质、损坏或毁损丧失使用价值的存货,质检部门认定后当期申报报废处理;每年年初和年中由技术质量部组织财务部、质检人员、仓管人员对所有存货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储超过6个月以上积压的存货,则由积压存货所在部门报总经理室批复后,及时转为他用或者变卖处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情况如下:

  公司与主要材料供应商均签订了年度供货合同,公司根据接受产品销售订单情况及产品生产计划安排,向供应商下单进行材料采购,公司采购的材料均为已接受订单生产需要而订购的材料或通用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结算销售订单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逐渐增长,公司未结算订单数量和金额均呈现增长趋势,同时受各年度春节时点及销售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各期末未结算销售订单量存在一定波动,但公司销售订单金额均超过公司各期末存货库存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及经营安全性,组织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存货管理良好,各期末仅有少量库龄超过1年以上的存货,残次冷背的存货已经进行了及时处理,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销售状况良好,产品毛利率未发生不利变化,各期末生产订单充足,公司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

  E.结合生产周期及销售周期对各期末在产品及库存商品的分析

  a. 公司的生产模式与生产周期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分为两种,自行生产模式和OEM模式。

  i 自行生产模式

  自行生产是指公司自行采购原辅材料,全部工序都利用自有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进行生产,最后将产品进行销售的生产方式。自行生产模式是公司的主要生产模式,公司的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定制木门均为自行生产,在生产实施过程中,公司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通过对原辅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评估、现场随机抽检、原辅材料到货检验以及生产过程各工段的产品检验,确保生产全过程的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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