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地板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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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430539 证券简称:扬子地板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 2017年 2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 7人。会议由雷响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公告编号:2017-006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7-006采购商品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 度 安徽扬子真爱你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采购(含税) 120,236.00 1,491,879.60 —销售商品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安徽扬子真爱你食品有限公司材料销售(不含税) 37,487.18 34,188.03 395,790.12 关联担保 1、2014年 4月,雷响、张俊娥共同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 州来安支行(下称“徽商银行来安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4高保字第2410401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来安县扬子地板有限公司(下称“来安扬子”)设定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度为 2,800 万元,担保债权期间为 2014年 4月 25日至 2015年 4月 25日,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2015年 5月,雷响、张俊娥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 州来安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5 高保字第 24104022 号、2015 高保字第 24104028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来安扬子设定最高债权额度为 2,800 万元的担保,担保债权期间为 2015 年 5 月 20 日至 2016 年 5 月 20日,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016年 6月,雷响、张俊娥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 州来安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6 高保字第 24104013 号、2016 高保字第公告编号:2017-006 2410403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来安扬子设定最高债权额度为 2,800 万元的担保,担保债权期间为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为来安扬子抵押担保后 的补充担保事项。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来安扬子开具的承兑规模尚在抵押价值内。 其他关联交易 本公司其他关联交易是向关联方及其亲属转让处置的车辆,交易情况如下关联交易内容 受让方 所属年度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转让价款 价格依据处置车辆张俊芝 (张俊娥之姐) 2016年度 623,300.00 31,165.00 35,000.00 评估作价 2016年 3月,公司与雷宇涵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向其出售自有房产,拟处置房产原值、净值分别为 4,017,000.00元和 3,174,266.87元,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 0192 号》评估报告)评估的市场价值为 449万元整,后因上海房产新政致使双方无法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权属交割,因此双方终止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的签署与终止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17-006 雷响、张俊娥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雷响、张俊娥应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此次董事会的有效表决票数为 5票。 同意票数为 5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三、备查文件(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