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7证券简称:
关于公司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签订互联网+现代农业电子商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11日,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青羊区政府”)签署了《互联网+现代农业电子商务投资合作协议》,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惠”的原则,不断加强政企交流合作,自愿达成协议。
(一)公司农业电商项目依托互联网,充分运用大数据,促进优质农资产品、先进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生产技术,与金融保险和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叠加,为生产者提供农产引导、农技指导,解决农业生产资金瓶颈和降低产业风险,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农产品。
青羊区政府鼓励和支持公司在国内,尤其是西部地区拓展业务,并为公司农业电商项目落地青羊区提供政策支持和扶持。按照青羊工业总部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入驻工作流程,为公司提供农业电商项目办公场所。
1、青羊区政府负责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协助公司拓展农业电商项目,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2、公司享受国家、省、市和区相关对农业、农村和电子商务鼓励及扶持优惠政策。青羊区政府均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对公司农业电商项目在电子商务、农资、农产品、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补贴、奖励或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申报。
(二)青羊区政府协助公司在青羊区于2015年6月17日前,设立(四川)和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公司与青羊区政府的合作,有利于根据国家宏观政策指导方向,依托青羊区政府的投资环境,充分利用自身
,推进公司农业电商项目进展。
公司将进一步积极推进农业电商项目,并与各方有效沟通,防范和化解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税务减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5-023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税务减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鲁能”),于2015年5月12日接到所属税务机关文件(渝北地税龙塔税通[2015]1519号)通知:“你(单位)于2015年5月12日提出的西部大开发减免企业所得税备案申请收悉,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经审批准予减免税。
具体减免税事项如下:
企业所得税,减按税率征收(或减征幅(额)度为0.1),减征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纳税人已享受减免税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请。纳税人享受减免到期的,应当申报缴纳税款。”
重庆汇通同盟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纳税申报鉴证报告(重汇鉴字[2015]第0422号)中审核重庆鲁能2014年企业所得税申报审核结果如下:
2014年减免所得税24,912,303.02元可冲减2015年所得税费用。重庆鲁能根据经营情况每年向其所属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所得税。
上述所得税费用减免将对公司 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5-36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本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专调查字2014477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4-84号)。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如本公司因此被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公平,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证券代码:002429)自 2015年5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披露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具体详见2015年5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9日分别披露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2015-038、2015-040),具体详见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确认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相关工作,因该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公平,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证券代码:002429)将于2015年6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计划于近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待董事会召开后,公司将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5-044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2日,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6月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151541号)。
201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51541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要求公司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公司将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补正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德力股份,证券代码:002571)于2015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研究确认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经2015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策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自2015年5月11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5月16日、5月23日 、5月30日、6月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详情请见当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本次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对外投资的一般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5-052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一般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提高在安徽省内的市场占有率,2015年使用自有资金在安庆市怀宁县新建驾校,根据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建立对董事长的授权制度,即可以决定单项投资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事后应向董事会报告。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该驾校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①名称:怀宁亚夏万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③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④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高河大道780号
⑥注册资本:陆佰万元整
⑦经营范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6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分配,共派发股利人民币25,8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刊登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9日。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51,600,000股变更为82,560,000股。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24000007387):公司注册资本由5160万元变更为8256万元,其他登记事项未做变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备案同时完成。
《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海盐县百步工业区北A区
注册资本:捌仟贰佰伍拾陆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集成吊顶、家用电力器具、照明器具、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加工)、通用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铝制品表面氧化处理(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3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暂停本基金单日单个账户单笔或累计高于5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申购),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申购)的金额超过5万元(不含),或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申购)的金额超过5万元(不含),本基金有权予以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bc-ca.com)咨询相关事宜。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9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咨询地址:杭州市石祥路202号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马全法 徐炜
1、《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6月1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侯旭东、李德华、职慧、龙隆、于秀峰、王忠年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4年末总股本656,6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同时以2014年末总股本656,6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6股。以上方案已于2015年5月12日实施,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313,300,000股。
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结束后,根据本次权益分派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完成对标的股份的认缴,近日已完成登记上市事宜,公司的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了变动。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3日出具了瑞华深圳验字[2015]4821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5年6月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为:截至2015年6月1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31,55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31,550.00万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上述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6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2015年6月)。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
协会中基协发【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
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6月1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5)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股票代码:00224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上述股票复牌后,本管理人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www.ym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50-8808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6月12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活跃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12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股票代码:00258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12日起,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康力电梯”(股票代码:002367)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已于2015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37),并分别于2015年5月30日、6月6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039)、(2015-046)。
公司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6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6月12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该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5-069号公告)中的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4.76%;公司首期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从2015年5月7日开始实施,截止2015年6月11日,共行权股份数量为618,9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14,600,000股增加至315,218,900股)于2015年6月12日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彩虹集团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616,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38.9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彩虹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7,60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34.14%。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7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2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Ο一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