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格林格抽油烟机”被成都市工商局认定为“成都市著名商标”;15天前,四川格林格电器有限公司状告广东容声电器生产的抽油烟机侵权,法院开庭审理后尚未作出判决,5天前,格林格电器公司工作人员称,在一电器市场又发现了“山寨格林格”抽油烟机!
前(14)日,成都市工商局直属二分局出动6名执法人员,开展成都市著名商标的维权行动,责令该电器市场两家销售“貌似”格林格抽油烟机的商家下柜,并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山寨格林格 承认自己是山寨
前日上午10时,执法人员来到五块石电子电器市场B座一区某厅29号商铺。“我们是打工的,什么也不知道啊。”两女子一见执法人员,一个劲地说不知情,“老板出差了,没法联系。”格林格电器工作人员对该商铺销售的两款抽油烟机与格林格抽油烟机外观专利的图片现场比对,无论是外观弧形设计还是油烟分离器,都与格林格外观专利“长得很像”。“油烟分离器和外观弧形设计都是格林格的专利,这两款明显有克隆的嫌疑。”工商人员说。
在29号对门的16号商铺,工商人员又发现两款与格林格外观设计极其相似的抽油烟机。该商铺一名女销售员也一个劲说“不知道”,连商品的价格也“不清楚”。但一名刚从该店出来的顾客说,他问了该女销售员,一台抽油烟机售价400多元,“她说要买的话,还可以更少,还承认这是山寨抽油烟机。”女销售员听见后低头不语。
工商整治责令下柜必须整改
四川格林格电器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揭开涉嫌“克隆”的抽油烟机的油烟分离器发现,内部构造与格林格抽油烟机一样。工商执法人员检查了两商铺的工商营业执照,但对方无法拿出关于外观设计的授权手续,4款涉嫌“克隆”的抽油烟机被抬下柜台,不允许再销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这两家商铺销售的产品使用了成都市著名商标的专用外观,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我们将进一步进行调查。”工商人员现场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如果下次检查还发现有此情况,肯定要进行处罚。” 早报记者陈昊摄影方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