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强(化名)向本报热线反映,在石桥铺百合小区附近的鲜河鱼府设置了最低消费80元,他认为该规定并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进行处理。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张强,他介绍,在元旦期间他和友人来到住家附近的鲜河鱼府就餐,因为胃口不佳,就没吃多少菜。结账时,服务员告知要收80元,这时他才注意到菜品上写着:最低消费80元。服务员也没有告知他可以用饮料补足80元,最终他主动选择用饮料补足80元打包带走,但心里却是非常不爽。他认为该规定并不合理,于是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鲜河鱼府。该店老板郑女士介绍,鲜河鱼府已经开业4年,从开店至今,一直执行的是最低消费80元的标准,原因是出于经营成本的考虑。
郑女士表示,如果到店的只有2个消费者,店方会在用餐前就提醒最低消费80元,如果最终没这么多钱,那么工作人员会提醒点菜或购买饮料,不管是菜品还是饮料都可以打包带走。
对此,九龙坡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每个人口味饭量都不同,吃什么鱼,吃多少鱼应该由消费者自己决定。鲜河鱼府设置最低消费的作法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12315或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由工商介入进行处理。记者 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