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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转E40版)

锐奇工具 

证券代码:300126证券简称:锐奇股份公告编号:2012-023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异议。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明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霞钦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是 否

报告期末公司前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如有追溯调整,请填写调整说明)

公司未发生需要对报告期末前主要会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由于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11年进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对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等指标进行了追溯调整。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产品主要为电动工具及其配件两大类。报告期电动工具实现收入25,149.96万元,同比下降1.61%,配件实现收入1,430.48万元,同比增长17.93%。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幅度较大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毛利率同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07%,主要为公司报告期内因内销市场需求疲软,营销上相比去年同期加大了促销力度,短期内直接降低了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另报告期内人工成本增长较大,也导致报告期内毛利率下降。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地区销售呈现了稳健的增长,在全球经济状况不佳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9.30%,国内市场需求疲软,销售稍有下降,同比下降8.76%。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为:电机、电动工具自产自销。模具生产;电机、电动工具,模具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机,电动工具维修(除特种);机电产品,五金交电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许可证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的产品主要为电动工具及其配件。

(三)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利润构成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六)无形资产(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因素及重大不利变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七)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重大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报告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2012年4月10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51,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4.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12年6月7日,本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十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3月19日,公司与应志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嘉兴汇能49%的股权转让给应志宁,转让价格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即以嘉兴汇能注册资本1,600万元为基准,49%的股权转让价格计为人民币784万元。2012年3月19日,784万元股权转让款到账,股权转让程序执行完毕。本报告期汇能工具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总额18,638,579.25元,净利润2,326,862.1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1,186,699.68元,少数股东损益1,140,162.44元。

(三)公司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计划处于等待期,自2012年12月29日起首个交易日起至2013年12月29日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首次授予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权的授予将对公司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于2011年12月29日(首次期权授予日)对首次授予的191.2万份(不包括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公司每份股票期权价值约为1.29元,首次授予的191.2万份股票期权总价值为246.4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则2011年-2014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的预测算结果见下表:

经测算,预计激励计划实施(不含预留期权)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受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期权行权数量的变动,期权的实际成本可能会与此处的数据有所差异(由于激励对象存在业绩考核不达标或在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内离职等情况,获授股票期权可能有部分最终不能行权,期权的实际总成本可能会小于本次估算的成本)。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万元。

2、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是 否

编制单位: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明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霞钦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霞钦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吴明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霞钦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霞钦

4、母公司利润表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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