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网站看评分、再打电话叫外卖,现在已经是不少“白领”解决午餐的消费模式。但是,这种解决午餐的方式是不是很靠谱?记者采访得知,一些在网络销售平台上的餐饮店有可能是无证无照的“黑作坊”,近日,我市经过为期两个月的网络订餐平台专项整治,多家问题餐饮商户已被要求下线。
33家问题商户被下线
今年10月起,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启动为期两个月的网络订餐平台专项整治。前期的调查结果显示:通过对全市514家线上餐饮单位的检查,无证上线餐饮单位仍然存在,其中55家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继续在线上进行销售;38家单位有套用其他餐饮单位许可证的现象;此外,部分单位存在网上公示页公示资质模糊不清或不全、健康证过期等现象。
“调查中,有一些餐饮单位特别是开在背街小巷的小店,拿不出许可证,就套用别人的,这样的餐饮店,消费者还是要多加小心。”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其实消费者在选择外卖商户时就可以看到这些资质信息,以百度外卖为例,打开外卖平台,点开一家商户,会出现 “点菜”、“评价”、“商家”三个按钮。点开“商家”,里面有商家资质,资质证照应该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张证照的照片,少一张都是不行的,然后还要留心核对,证照里面的商家名称是否与店名一致,经营场所是否是您平时去过的那个地方,以防有些商家套用其他商家的信息。
据悉,目前我市已经有33家问题餐饮商户被下线。而外卖平台对此的回应是,会“敦促商家积极整改,没有办证的抓紧办证,通过审核后方能重新上线。”
自打外卖平台进驻太仓以后,针对外卖的投诉也时有发生。
“我们接到过关于外卖订餐的两起投诉,一起是消费者在外卖叫来的冒菜里面吃到了苍蝇,一起是消费者外卖叫的奶茶觉得味道不对。”市场监管局城厢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那么,如果消费者通过外卖平台叫来了问题食物,是否可以向平台追责呢?专业人士对此的解答是,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在网络订餐平台上与食品经营者发生合同关系,双方互相负有义务,互相享受权利。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者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食品经营者对自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如果网络订餐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提供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那么消费者可要求网络订餐平台与食品经营者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消费者损失。
无证经营一发现就取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开餐饮店,要先进行商事登记,到环保部门取得环评报告,再到卫生部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才可以正式开店。“在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时,我们会对餐饮店的经营场所面积、经营布局、人员基本情况、设施配备等方面进行审核。”
由于“幽灵餐厅”地址模糊,执法人员也很难找到其具体地址。因此,在网上订餐方面,确实会存在查处难的问题。如果一些网上餐厅是无证经营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就会取缔和处罚。”
据悉,接下来,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与各镇食安办的沟通,督促无证无照餐饮单位尽快办理。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第三方平台,通过调查取证,向苏州市上报其违法违规的具体行为,由市局通过平台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