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 12月22日,记者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1日,雷士照明原董事长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经惠州中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责令退赔人民币370万元。吴长江助理陈严则以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了解,吴长江为重庆铜梁人,生于1965年,如今即将踏入人生第52个年头,若按照此次获14年的刑期计算,到刑满出狱,吴长江年龄将在65岁左右。
今年9月份,记者全程旁听了吴长江一审庭审,当时的吴长江表情平静,思维清晰,对于公诉方指控的罪名,吴长江直接回答“不认罪”,并称是公司管理上的漏洞。
退赔重庆雷士照明370万
法院方面给记者发来的材料显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长江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吴长江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并责令吴长江退赔人民币370万元给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吴长江助理陈严,则被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关于吴长江案件的一审,今年9月1日开庭时记者在现场看到,时隔一年多后首次出现在公众视野的吴长江,身穿灰色T恤、黑色短裤、蓝色鞋子,当时的庭审,吸引了大量媒体人、律师、雷士照明员工等人士从全国各地赶来。
在庭审中,吴长江多次强调“不认罪”,其助理陈严则表示认罪,但“起诉书内容有错误”。
梦想把雷士照明打造为一家世界级照明用具企业的吴长江,被媒体形容为草莽英雄,其把“相信人的本性,做事先做人,先交朋友后做生意”奉为座右铭。
而从2005年到2014年,短短9年的时间里,他三次被股东驱逐出自己创建的公司,而后两次重新强势回归。2014年8月8日,吴长江被雷士照明董事会罢免CEO职务;2014年8月29日,雷士照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占投票股东所有持股数95.84%均赞成罢免吴长江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所有职务,吴长江从此彻底从雷士出局。
2014年9月,吴长江在微博上这样总结雷士照明控制权争夺战:这些天我一直在反省自己,造成今天的现状,我要负8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