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n\r\n 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r\n\r\n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r\n\r\n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名鞋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提升其营运效率,有利于促进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经验稳健,偿债风险较小,公司向名鞋库委派的董事数量占其董事席位半数以上,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同时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r\n\r\n 独立董事:叶林 林涛 闫钢军 蔺会杰\r\n\r\n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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