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16 号文核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发行人”)拟向包括关联方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保险”),共计 3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杉杉股份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杉杉股份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杉杉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杉杉股份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向已确定的3名对象发行,具体为杉杉控股、华夏人寿及天安保险。
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524,246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44,550 万元人民币(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杉杉控股 90,314,548 206,730
2 华夏人寿 30,104,849 68,910
3 天安保险 30,104,849 68,910
合计 150,524,246 344,550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 2015 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