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西 综合编辑 “我们学校来了‘蓝精灵’法制宣传队……”这段时间在吕梁的大街小巷,尤其是学校,这句话特别流行。
蓝色的检服,庄严的检徽,青春靓丽,他们是清一色的80后检察官,是一群年轻的法律传播者。但是,在学生们纯真的心中,他们更像是蓝色的精灵,正义的化身。他们以“蓝精灵”的名义,守护阳光,传播正义。这群“蓝精灵”由我市检察机关通过自愿报名、制作课件等形式择优选拔而出,40余名优秀检察官担任全市20余所中小学的法制辅导员(副校长)。检察官通过重返校园,传道授业,让祖国的花朵在法治的阳光下快乐成长。
“接地气”式课堂讲出别样师生情
“未成年人爱讲哥们儿义气,往往会因为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即使自己深陷其中,也不明所以……”在贺昌中学,检察官们站在革命烈士贺昌的铜像前,向学生们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讲解发生在学生身边常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
据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负责人吴志锋介绍,为了促进校园安全和谐建设,让未成年人在法治中成长,在阳光下生活,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要求与吕梁市教育局、共青团吕梁市委在全市联合开展好这次活动。帮助中、小学生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记者注意到,我市检察机关此次“法制进校园”活动更为“接地气”,形式更为灵活自由。在贺昌中学法制宣传长廊的一隅记者看到,检察官以天地为讲台,与学生们进行了法制交流与互动。
学生们围在吴志锋的身旁专心听讲。当听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真实案例时,唏嘘不已,并惊叹原来自己有时候的行为已经走在了法律的边缘。
检察官与同学们的笑声、掌声、回答声此起彼伏,就连贺昌中学的李艳春老师也不由赞叹:“真是别样师生情啊。这种户外传授知识的形式,对我们的教学也是一种启发。不仅加强了与学生的互动,更拉近了师生之间距离,激发了学生的兴趣。”
检察官爱检装更爱孩子们的灿烂笑容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这次活动之所以能在全市范围内引发极大的关注,其独到之处体现在此次“法制进校园”活动不仅具有形式的多样性,而且是因材施教。在吕梁高级中学的报告厅内,主讲检察官汪娟娟向记者谈到:“活动从整体上来讲,除了有专场讲座、户外课堂的形式,还有像法制情景剧、课本剧等多种形式。不同的形式,将根据检察官从吕梁市教育局、共青团吕梁市委处了解到的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学校,对学生进行因材施教。”
柳林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走进汇丰中学,以该院办理的在校青少年犯罪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主题教育活动,警示广大学生要及时矫正“不良行为”,坚决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石楼检察院与石楼中学达成共识,把法律进校园活动长期的开展下去,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孝义市检察院通过在未成年人中大力开展维权、帮教、犯罪预防等工作,用富有参与性、趣味性的形式将守法、护法、维权的种子埋进孩子们心中,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让法制的观念更深入学生们的心
10月19日,吕梁市经济管理学校的活动结束后,吴志锋和她的“蓝精灵”法制宣传队并没有急着离去。而是在校长办公室,聆听了校长的意见反馈。
吴志锋是市检察院的优秀公诉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也是有着较深的研究。她在讲到此次活动的举办初衷时,动情地说:“每次在看守所见到那些被关押的未成年人的时候,看见家长在哭,孩子们也跟着哭,我的心里就特别难受。我就想,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坚持下去,打一场持久战。让孩子们从小就要学法、懂法,绝不触碰法律底线,减少未成年人因违法犯罪带给双方家庭的悲剧发生。”
展望未来,检察官们还提出要将讲课的课件与办理的案件编写成实用教材,让青年检察官们成为校方长期聘用的法制辅导员(副校长),定期给学生们讲课;学校领导也表示,要将“和不良行为说再见”协议书、预防犯罪口诀在校园内醒目的地方进行张贴,时刻教育大家遵纪守法。
注重互动实践,让法制观念深深植入到学生心中。每一场活动都用不同的互动游戏来加深学生法制的观念。比如,在历史名校贺昌中学就采用了千人诵读预防犯罪口诀的互动。由主持人随机抽取学生代表,带领其余学生进行反复诵读。
活动中,检察官结合多年办案经验、真实的案例及学生身边常发生的真实违法犯罪现象,以“开学第一课”、“法制第一课”、“预防犯罪教育”、法治情景剧等形式,向全市中、小学生和老师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意识。目前,吕梁市检察机关共走进全市20余所学校,共开展法制课堂60余堂,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为近20000学生送去法律知识,送去关怀,让每一位青少年健康成长,青春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