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天观湖国际小区无预售许可 开发商不退订金?
2015年9月,长春市民高先生在润天观湖国际小区看中了一套房,缴纳了2.5万元订金。第二天高先生发现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于是要求退房。可90天过去,高先生还没看到钱的影子。
购房者:退款超过期限一拖再拖
2015年9月,高先生在前进大街与锦湖大路交会处润天观湖国际小区看中一套房子。高先生说,看楼盘的时候,售楼员销售时说五证俱全。而且小区里有很多居民入住,因此相信售楼员的话,并且缴纳了2万元定金和5000元电商费用,鉴定了认购协议书。
可晚上高先生上网发现,有网友称该小区没有预售许可证,让高先生大吃一惊。第二天,高先生到售楼处向售楼员索要预售许可证,售楼员拿不出来。高先生担心房子无法办理产权,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退房。
高先生说,填写退房申请单时,销售员称90天内会把钱打到他的银行账户,可是过去100多天还没拿到退款。
因此1月10日,高先生投诉到本报认为,开发商误导消费者,拖延返还定金,属于欺诈行为。
新文化记者在高先生提供的退房申请单复印件上看到,“受买人自愿放弃在润天观湖国际项目。”,上面还有售楼员签字。
高先生说,1月10日上午他再次来到售楼处,见到了开发商负责人。可对方又将还款时间推迟到月末。“问钱怎么还没退下来,他们说没批下来,现在单位没有钱。可退款时间已经超过期限,一拖再拖还是没动静 。”高先生说,开发商不讲信用,自己很难在相信他们。
开发商:合同没有写退款最后期限
1月10日下午,新文化记者来到润天观湖国际小区售楼处,几位市民正在看房。得知记者询问小区是否有预售许可证,销售员笑着没有直接回答,“开发商正在努力在办,因为不办证就不能给业主办产权证,开发商也着急收回全部投资。现在相关材料已经交上去了,可什么时候有结果还不知道。”这位销售人员介绍,尽管没有预售许可证,但小区里有很多集资房,因此销售还不错。销售人员表示,由于他只负责代理销售楼盘,退钱属于甲方开发商负责。退款期限90天,但退款的具体事宜他还不清楚。
随后负责退款的小区开发商长春中金华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宋先生接待了新文化记者。宋先生表示,他12月份刚来到公司,因此对以前退款运作情况不太了解。此外,宋先生表示,该公司并不是公开向外销售,而且跟一些单位合作建房。现在一些合作单位人员退房,为了避免这部分房子闲置,才找其他人顶上名额。而他证实预售许可证还在办理当中。
“我们不还钱道义上不对,但在法律上没有责任。”宋先生表示,当初签订退房申请时上面并没有规定具体还款时间,现在单位退款要有一定流程,不可能立即还钱。他到公司后已经向领导汇报了高先生的情况,他本人也希望尽快把钱退给高先生。原来单位决定月末还款,他同意提前到本月24日,但高先生仍不同意。
律师:没有预售许可应该退房
在日常房产交易中,买家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向卖家支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如果购房者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书,交了购房定金,但后来迫于某种原因不想购房了,那么定金还能不能退呢?长春市房地产方面资深律师周波认为,开发商不履行承诺,消费者应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周波介绍,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有四种情况开发商应该向购房者还定金。一是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二是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三是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四是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比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但因购房人自身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不能退还定金。
新文化报(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