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开始,邮寄快递需要快递实名制、开箱验视和过机安检这三项检查,多家快递公司客服称已将规定下发到网点。截至30日,快递实名制施行整整一个月,记者走访发现,个别快递公司没能严格按照实名制规定进行登记核实,记者使用“樱桃小丸子”的名字仍能成功寄出快递。同时,对于实名制的实施,一些市民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2015年12月1日新华网电)
在信息时代迅猛发展的今天,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了许多群众生活中的一部分,快递业也顺势兴起,然而关于快递的新闻也不断,一位网友在网上买了东西,因对货物不满意,给了卖方差评,却收到一个匿名快递,快递里面装满了恶臭之物,受害的网友虽然一直认定是之前自己给差评那家网店恶意报复自己的,然而快递上找不到任何的证据,查出“真凶”陷入僵局;2011年、2012年甚至发生了炸弹快递的事件,一时间人心惶惶,为了保障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规范快递行业收寄件流程,在今年11月1日起,公安部等相关行政部门推行快递实名制,即客户寄快件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快递公司业务员不仅要开包检查、核实寄递物品,还要将这些信息登记输入电脑,信息系统是由公安部门安装的特殊软件。而收件人也必须出示身份证接收快递。
这一规定确实能杜绝匿名快递伤人,查找“真凶”难的问题,但是对于快递公司来说,业务量增大,成本增加,客流损失多,对于群众来说,收寄件都需要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这样岂不是更利于不法分子利用快递上的信息实施诈骗?另外收寄人的隐私又如何保护?
虽然实行“实名制”是一件极好的事情,但是如果方式太过僵硬,实行起来是非常困难的,最终可能沦为一纸空文。建议相关行政部门脚踏实地,多考虑下实施过程中的细节,了解多方需求,适当改进实施的方式,尤其是针对群众个人信息如何保护的问题,并且要落实好各部门的责任,作好监管工作以及“实名制”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接受“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