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在江苏省苏州市阳澄湖中路 31 号公司
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以电
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列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珑梅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
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丁震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鉴于丁震东先生的辞职导致
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丁
震东先生仍将履行监事职务。
经公司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拟推荐叶泰峰先生为公
司新任监事候选人(叶泰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叶泰峰先生最近三年内曾担任
过公司副总经理,其自 2015 年 7 月离任至今未曾买卖过公司股票。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公告编号:2015-048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24 日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公告编号:2015-048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叶泰峰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中学学历,1993-1997 年任上海汤臣金
属有限公司协理,1997-1999 年任上海轩源金属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2007 年任
罗普斯金花格网副总经理、罗普斯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2015 年 7 月任罗普斯金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于公司销售部门工作。
叶泰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事务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