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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家天下的进取

家天下  

中国历史东与西

李冬君

想来历史写起来也有趣,刚刚写完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东征,一路留下希腊化世界,直到帕米尔高原;再写罗马军团纵横驰骋地中海,开疆拓土,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如今开写我汉家天下的进取。

中国历史一大半都写在沙漠、草原与农业的农牧交界线上,汉家的开拓史便从此开始。匈奴最强盛期,始于冒顿单于,这位匈奴人的大英雄,其雄才大略不下于汉武帝,而沙场驰骋,亦非秦皇汉武所能匹敌。公元前209年,他弑父自立,向东,灭了东胡,往西,大败大月氏,南吞楼兰,入侵燕、代,拥有弯弓之士三十余万,称雄大漠南北。秦汉之际,中国内乱,无暇北顾,匈奴势不可挡,和亲成为汉初国策,从汉家女儿说起,站在了历史的高处。

汉家女儿的悲情

汉人服膺老子,老子说的话,真是颠扑不破:天下,没有什么比水更柔弱,可水却攻无不克。汉家王朝一开始就“用弱”。

汉初,天倾西北,用来补天的,这回不是刚强的石头,而是柔弱的丝绸。除了丝绸外,补天者,还有那些和亲的公主们,她们的美是擎天柱。

跟匈奴和亲,从刘邦就开始了。楚汉相争十年,汉初积贫积弱,冒顿打来了,三十六计里,刘邦只好用了最烂的两计——美人计和逃为上计。难怪《史记》里提到他以陈平之计脱身,用了“秘”字。

兵败求和之一,就是和亲。汉家公主成了匈奴的战利品。刘邦本来想送自己的女儿去,可吕后一哭,他就用掉包法,从此成为定例,去和亲的公主,不是宫女,就是刘氏宗室女。

刘邦还与冒顿单于结为兄弟,不料刘邦先死,冒顿欲以匈奴风俗“兄终弟及”,娶吕后为妻,到中国来做皇帝,继承刘邦遗产,气得吕后要拼命了,却不得不忍,低声下气的表示:我老了,头发掉了,牙齿松了……真是将汉人压得透不过气来。可汉家有的是美女!她们本来在深闺里贵养,何尝见过世面,经历过风雨?为了和亲,不得不出塞去,那窈窕淑女啊,成了国之利器。

不仅打败匈奴从和亲开始,使西域中国化,也从和亲开始。乌孙公主,是西汉江都王汉武帝侄子刘建之女,本名细君,汉武帝为夹击匈奴,派张骞出使乌孙,乌孙王求婚,细君奉旨和亲。

自大月氏遁于葱岭,乌孙成为伊犁河以及伊塞克湖一带最大的行国,汉与匈奴争夺西域,首先就要争取乌孙。

汉家和匈奴同时嫁女儿来了,两个女儿代表两大帝国,汉家女儿为右夫人,匈奴女儿为左夫人。乌孙王给汉家的聘礼,是千匹骏马,汉家天子所赐嫁妆,多半就是丝绸了。丝绸很贵,一匹值万钱,不逊于骏马。老王死了,王孙继位,按当地习俗,细君要嫁于老王之孙。可这不合汉家伦理,细君不肯从命,上书汉家天子,希望得到汉家支持,汉家天子回话了:“从其国俗,吾欲与乌孙共灭胡。”所谓“胡”,就是匈奴。

细君无奈,唯有悲泣,向谁语?叫天不应,呼地不应,那就唱歌吧!让歌声去追逐蓝天白云,让西北风带走她深深的悲情,你听啊,听: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

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穹庐为室兮毡为墙,

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常思汉土兮心内伤,

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就这样,她在在天山北麓唱着歌,有大风从山上刮过,吹散了满天云,带走了她的歌,有大雁从天上飞过,唱着她的歌儿,飞向中国。她的歌声,越过罗布泊,传到玉门关,过了河西走廊,归来长安。唤起汉家好儿男,跨上骏马,驰往边关,向着歌声飞奔而去。她的歌声,也感动了牧羊人和牧马人,为汉家赢得了乌孙。

这首“黄鹄”歌,该是中国第一首边塞诗了。唐人的边塞诗,多半是书生“言志”,咏史多,现实关怀少;想象成分多,实际投入少;能为豪言壮语者多,而有真情实感者少。

谈边塞诗,要珍重“实感”二字,细君诗,好就好在“实感”二字。全诗6句,48字,除去语气助词“兮”,仅余42字,字字实在,无一字虚蹈,不炼字而字简约;句句平常,不作豪语,无饰句而句丰美。尤为难得者,其悲情虽深,但不怨天,不尤人,内敛中和;哀而不怨,悲而无悔,既不怨于“吾家”,亦无悔于“异国”,虽有归心,但无悔于命运之安排,有以一人担待之博爱。其所以能感人者在此,其所以能化民者亦在此。

美的歌者呀,用歌声感化了乌孙,唱出了中国礼乐精神。正是有了礼乐精神,她那悲情,才转化为伟大的慈悲心。

乌孙公主去世后,乌孙王和乌孙人怀念她,又来汉家求婚,汉家天子赐以解忧公主续婚军须靡。解忧祖父是吴楚七国之乱的楚王刘戊,而正是这位解忧公主,以其美慧,在乌孙终成正果。

翁归靡为军须靡与匈奴右夫人所生,成人继位后,号称肥王,军须靡死后,仍续娶解忧公主,并育有三子二女:长子元贵靡;次子万年,为莎车国王;三子大乐,为乌孙左大将;长女弟史嫁龟兹国王绛宾为妻;小女素光为乌孙若呼翕侯之妻。乌孙终成汉家外孙,与汉家联手,将匈奴逐出天山北麓。

汉家天子曰:何以解忧?唯我公主!

中国出了个美少年

霍去病横空出世,中国出了个美少年……

不是所有的文明都能孕育美少年的,只有优秀的文明才能产生;不是所有优秀的文明都能产生美少年,要精神和物质一起发展才能产生;不是精神物质都发展了就能产生美少年,还要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上应运而生。

在文明类型上,禁欲的宗教文明不产生美少年,因为美少年,不仅是人类欲望合理性的代表,而且赋予人类欲望以美学的价值和范式。

骤起骤落的游牧文明,产生不了美少年,美少年是文明在连续性发展过程中高度精细化的成果,粗放的大漠英雄,是另一番文明景观。近代以来,文明节奏加快,文明之接力,于民族国家间,转移甚速,正如艺术是一方闲暇国土,美少年诞生,要以文明的闲暇为基础。

即如今日之美国,何尝有所谓美少年?其文明虽在青春期,但文明的路向,偏于资本与技术,而非哲学与艺术。在美国摇篮里成长的功利少年,比尔·盖茨可为样本;在古希腊摇篮里成长的美少年,亚历山大堪称表率。

当然,美国文明还很年轻,还有足够时间,去孕育美少年。从历史上看,拥有充分的闲暇和足够的文明深度,在文明的适宜阶段上,诞生了美少年的,只有两个民族,一是古希腊民族,一是汉民族。

希腊形象,始终就是一美少年,阿卡琉斯是史诗里的美少年;亚历山大为哲学之美少年,他本人,是那么钟情于美,对青春深深留恋。为此,他刮了胡子,至死,他还是青春美少年的样子。

希腊有美少年,汉家也有美少年,霍去病就是像亚历山大那样的美少年,但他不是王子,而是奴婢子,不是从哲学里,而是在苦难中崛起。他们出身不同,境遇不同,但本质相同,都是美的战士。

从汉武帝的《秋风辞》里,似乎听到了美少年的叹息,这首《秋风辞》与初唐那首《春江花月夜》一样,是少年中国的标志,表达了美少年的惆怅,呼唤美的战士。年轻的皇帝要出击了,从这位年轻皇帝的诗里走出来的,是更为年轻的霍去病,要为汉家天下进取。

飞将军李广,垂垂老矣,他的履历,不再是一张白纸,上面写满了黑字,他大都不欢喜,他要从头开始,重新证明自己。天子要出击,老英雄欲再立战功,便孤注一掷,将一生都押上去了。这样的心态,不乏忠义,但怎能成为美的战士?他的历史包袱太沉重了。飞将军能忘生死,却不能忘荣辱,结果,唯以一死拒辱。飞将军一生都在等待出击,可当出击来临时,他却发现自己生不逢时。

英雄的幸运,大抵相同,而英雄的不幸,则各有各的不幸。

若要论不幸,古往今来英雄,谁及霍去病?生为奴婢子,生来就没有父亲,年仅24岁就死于非命。可霍去病,从来就不知道自己不幸。作为奴婢子,他没有感到不幸,不知父亲,也没有感到不幸,死亡突如其来,他还来不及感受不幸。故其来也,如“秋风起兮白云飞”,自由的来;其去也,如“草木摇落兮雁南归”,自在的去。自由自在,是美的战士。

飞将军的飞,是带着不幸在飞,是催人泪飞的飞。而霍去病的飞,是美的战士在飞,如天马行空的飞,在天命上飞,飞得何其壮,何等美!

悲剧精神,跟他们一起飞,时代有了悲剧,才格外的壮美。飞将军的悲剧,是人格悲剧;而霍去病的悲剧,是天命的悲剧,面对突如其来的命运,思想哑然失语。

“霍去病”是什么意思?他去得了病,却去不了命!

少年中国的胜利

还是回到《秋风辞》,看两位美少年如何惺惺相惜。“兰有秀兮菊有芳”,一个如兰,一个似菊。如兰者霍去病,比朝霞还要鲜嫩,似菊者刘彻,这位汉家天子,时年约三十有余,同亚历山大死时年龄相仿佛,老成的青春如酒,加上他的倾情和执着,他当然还算是美少年范畴的人物。

欢乐中的欢乐,是一见相知;悲哀中的悲哀,是别离。“欢乐极兮哀情多”,活一万年,也要珍惜眼前一刻。

美少年霍去病不惜透支一生来对待这一刻。他就像一座活火山跨上战马,第一次在大漠深处喷发,他才十八。

只要一进入大漠,他就反客为主,似乎他比匈奴人还熟悉大漠,匈奴人找不到他,他却能找到匈奴,直捣肺腑。

天子劝他学兵法,他说:学古兵法于当下又能怎样?只一句话,就断然拒绝了汉家兵法,真不亚于当年项羽了。项羽所向披靡,是在中国两河流域,如果进入大漠,恐怕也会找不到“北”吧。两河流域山川形势与大漠迥异,用兵之道当有所不同。

自古以来,两河流域,凡兵家必争之地,皆已确定无疑,以至于山河关塞、道路远近、地势险易、城池高低,均验之于史,载入兵家舆地书中。故用兵于两河流域,不妨以兵法为之,深入大漠作战,则兵法丧失了用兵的地理依据,而有此一时与彼一时、此一地与彼一地之隔了。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里,应该有不同的战法。

李广,将门之子,熟悉兵法,内战内行,以内战兵法对付匈奴,作守城战,堪称“龙城飞将”,“不教胡马度阴山”。可战于大漠,却基本上找不到北,屡战屡败,乏善可称。人皆叹息,却不知所以,若非美少年喝破“不至学古兵法”,谁会想到兵法上去?兵法适于两河流域,无用于大漠;适于内战,难以对外。

张良隐,韩信死,高祖以兵法剿灭诸王,堪称内战内行。然其北上,与匈奴战于代地,却被困于白登山中,汉家兵法,彼时就剩下美人计可用了。文、景时,不再出击,徙民屯田实边,依山河险,筑城自守,亦耕亦战,这一套办法,还是汉家兵法,飞将军李广为一时名将。李广难于进取,自以为生不逢时,而不知已为兵法所拘。他用兵奔放,那是在自己的地盘上,一旦离开了他的地盘,没有兵法做拐杖,他就跌跌撞撞。在大漠里行军,他的军队,不是被匈奴人包围,就是迷失方向。

霍去病没学兵法,也没打内战,他就是为反击匈奴而出生的。所有兵法,他只懂一条,那就是速度——“兵贵神速”!用速度,驾驭时间和空间,就能主宰大漠,而稳操胜券。

速度,不光是马快、箭快,更要人的反应,像闪电一样快。闪电,凝时间于一瞬,聚空间于一点,那是神的鞭子,让大山行走,使大漠变小。要速度,就要放下包袱,生死是包袱,荣辱是包袱,胜负是包袱,功过是包袱,包袱由对立造成,放下包袱,就要只持一念,走出对立性。在生死对立中,要牢牢地抓住死,一往无前的向死亡奔去。在荣辱对立中,要让荣誉成为发动机,不要被耻辱扯后腿。

一个比白玉还白,比阳光还明亮的美少年,从来就没有生活在对立的夹缝间,因此,他没有包袱,而有速度。时间性对他而言,不是像钟摆一样来回摆动,也不是顺一个方向往复转圈,而是一支不回头的开弓箭。汉家天子西北望,射天狼,用了一国之力,把他射出去。他一根筋,飞出阴山,飞向祁连山、焉支山,使匈奴人哀叹: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天子赐他豪宅,他不受,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这等豪气,堪称古今第一。因为,即使在唐人的边塞诗里,“家”都是一个重要问题。“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还”就是回家。

有唐一代,对于“还”的咏叹,可谓不绝于诗。李白诗“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豪迈之中,多少已含有几分悲叹,就连唐人边塞诗的最强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也还是要终归于一个“还”字。

不管在外面怎样开疆拓土,如何建功立业,最后还是要回家,这就是农业文化。这样的文化,出不了成吉思汗,也出不了亚历山大,出了个霍去病,可他不是王者。他本来是闪电,但在汉家天子手中,却变成了风筝。他身后有一根线,一根王权主义的线,将他拽住,即使人在天涯,也要拽他回家。

也就是霍去病,敢于拒绝天子,不仅拒绝了兵法,还拒绝了家,但他没有拒绝酒。天子赐他美酒一坛,为让全体将士分享,他把美酒倒入泉水,让美酒顺着泉水流淌在河里,将士们在河边,高举酒杯,痛饮美酒。如此豪迈!天子嘉许之。于此地置郡,就取名“酒泉”。

相比之下,唐人的“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气象格局就不可同日而语了,而“醉卧沙场君莫笑”,则难免有些做秀,最后一句“古来征战几人回”,终于露出英雄气短的尾巴了,到头来还是要回家。

不过,霍去病用兵神速倒颇似太白诗,如轻舟过峡,飞鸟出云,如长风万里,吹度玉门;太白狂放亦如美少年用兵,醉来卧空山,天地即衾枕,无以家为也。

汉、唐美少年,以霍、李为首,霍为美的战士,李为美的歌者,然皆天才之代表也。韩信用兵,人皆乐道,背水一战、十面埋伏,家喻户晓。而霍用兵,则人皆失语,何也?不入兵法也。观其用兵,以两战通西域,以一战定漠北,是战争史上的奇迹,兵法难解,如太白诗,后人难学。

漠北之战,霍军以雷霆之势,犁庭扫穴,驱逐匈奴,奏凯歌于北海,然后封狼居胥山还师。北海所在,为俄罗斯之西伯利亚,即今之贝加尔湖,湖之深及水量世界第一。

霍去病在此居然行天子封禅礼,天子封泰山,他封狼居胥山,在姑衍山禅地,他想僭越吗?不是,他想将汉家疆界,天子王土拓展至此,并以祭天禅地礼将此疆界合法化。

但天子警觉,拽紧了那根王权主义的线,把他拽回长安。离开大漠,回到皇城里,他顿觉天地太小。大鹏展翅,需要多少风力?九万里!而王权檐下,宜于燕雀栖居,叫大鹏如何展翅?王权的鸟笼子,将他活活闷死。

他死时,年方24,如亚历山大之死,成了千古之谜。

(作者新书《回到古典世界》近日由中信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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