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增强投资者信心,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作出以下承诺:
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即至2016年7月16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同时注意到,为配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经销商持股计划的实施,柯建生先生曾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员工持股计划和经销商持股计划合计转让2343.80万股,并在2015年8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员工持股计划、经销商持股计划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作出承诺如下:“实施本次协议转让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不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柯建生先生的上述承诺将在2016年10月27日届满,与首段所述承诺无冲突。
截止本公告日,江淦钧先生和柯建生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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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敦促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