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语:市场稽查局食品稽查处透露:深圳多家订餐餐馆无证仍上线经营,涉事4家网络订餐平台因涉嫌未履行法定许可审查义务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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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以其方便快捷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但在网上订餐安全吗?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获悉,该局在多家网络订餐平台上发现,许多餐饮商家存在无证经营现象,涉事的4家网络订餐平台因违反新食安法已被立案调查。
多家网络订餐餐馆无证经营
11月2日,执法人员对位于福田区沙嘴街道上沙椰树村11巷的“卤水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店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依然在网上提供订餐服务,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店食品进行了抽样,并勒令其暂停营业。
市场稽查局食品稽查处刘新城科长介绍,现场检查发现该餐馆简陋、经营场所脏乱差,经营者只提供了执照,但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现场还发现该店与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的服务合同。该店负责人说,10月22日美团外卖公司两名工作人员到现场仅审查《营业执照》,但未审查《餐饮服务许可证》就签署了服务合同。
早在10月27日,福田区沙嘴一坊的“重庆最爱麻辣烫”也同样被查出类似违法问题。该店负责人无法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却依然在美团外卖、饿了么、大众点评、淘点点(口碑外卖)等网络平台售卖麻辣烫。
根据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且法律要求必须获得许可方能经营的,必须取得相关许可。网络第三方平台对此负有审核监督义务。
涉事平台未履行许可审查义务
记者打开“饿了吗”订餐平台,在商家信息一栏里,点击发现该平台排序前20名的餐馆中,有6家没有上传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10家只上传了营业执照。“饿了么”网站深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调查时坦承,为了占领市场份额,提高公司业绩,这种情况多少都会有一点。
事实上,市市场稽查局发现,包括美团网、饿了么、大众点评、淘点点(口碑外卖)等4大网络订餐平台,不仅存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就入网经营的商户,甚至存在假冒《营业执照》入网经营的商户,涉嫌未履行法定的许可审查义务。
“虽然公司总部在外地,但违法行为发生在深圳,市场稽查局已决定对上述4家公司立案调查。这也是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全国第一宗对网络交易平台未履行法定许可审查义务进行立案调查的案件。”刘新城表示,执法人员将会在近期开展进一步调查,相关调查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布。(记者 戴霖硕)
之前深圳一家麻辣烫小吃店就涉嫌无证网上卖食品被立案调查了,让我们来看看怎么回事:

10月1日开始网售食品必须要有许可证,否则违法。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稽查局获悉,当天,该局联合福田食药分局展开行动,发现“重庆最爱麻辣烫”餐饮店涉嫌无证网上卖食品,随即对该店立案调查。这是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我市查处的第一宗案件。
为了使消费者在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获的安全的食品,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对应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为调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是否履行了审查许可证等义务,市市场稽查局食品稽查处对在“饿了么”等网络平台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摸排时,初步了解到福田区沙嘴一坊91—3号的“重庆最爱麻辣烫”涉嫌无证经营,于是,该处立即组织开展查处行动。
昨日上午,市市场稽查局食品稽查处联合福田食药分局的执法人员对上述麻辣烫店进行执法检查。该店负责人无法提供该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承认其在没有办理餐饮许可的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发现,该麻辣烫店在“饿了么”、“美团外卖”、“大众点评”、“淘点点”等网络平台售卖麻辣烫。
市市场稽查局食品稽查处依法查封了这家无证经营的麻辣烫店,并依法立案调查。下一步,还将重点对以上四个网络交易平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维护网络交易食品安全。(记者 易东)
除了在网上订餐外,消费者也喜欢在网上购买食品,我们来看看近日国家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关于在网络上卖食品的相关规定:
电商销售食品将严加监管 网络交易平台负连带责任
电商渠道销售食品今后将严加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今后想在网上卖食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且应在网站首页公示。此外,在网上买食品可无理由退货,发生纠纷的,平台负有连带责任。
新《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施行,十大亮点解读:
亮点一:食品安全和全程追溯
【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亮点二: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法律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亮点三: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法律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亮点四: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法律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亮点五:批发市场须抽查食用农产品
【法律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亮点六: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法律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亮点七:保健品不得宜称能当药吃
【法律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亮点八: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法律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亮点九: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
【法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的食药、质监等部门应公布本部门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予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亮点十:监管不到位责任人将“被辞职”
【法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食药、卫生、质监、农业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蔓延;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