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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加盟山寨“口渴了” 遭正牌公司告侵权索赔

口渴了 

中国江苏网1月8日讯 (记者 冒群)开加盟店,被很多年轻人当作自主创业的一个捷径。继南京杨铭宇“黄焖鸡米饭”快餐加盟骗局被曝光后,南京中院昨天向社会公布了“口渴了”奶茶店、“好视佳”视力提升中心等一批加盟纠纷案例,提醒想开加盟店的创业者警惕经营风险,不要轻信广告宣传,避免掉入陷阱。

加盟“口渴了”奶茶店,原来是假的

“口渴了”奶茶店在南京有很多家,这里面真假不一,有的是加盟的南京“口渴了”,有的则是加盟安徽宿州的“口渴了”。到底哪一家才是正宗的呢?南京中院昨日以案例的形式公布了答案。

市民田先生3年前与安徽宿州市“口渴了”饮用品技术开发中心签订加盟协议,合同签订后,田先生在南京中央路乐天玛特超市内开设了一家“口渴了”奶茶店。

南京艾味塔公司及其法人发现田先生“口渴了”奶茶店后,认为“口渴了”是该公司注册的商标,田先生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注册权。南京艾味塔公司以侵犯其商标权为由,将田先生告上鼓楼区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庭上,田先生拿出加盟协议书,认为自己是通过合法途径加盟,不存在侵权。法庭在审理中查明,与田先生签订加盟协议的安徽宿州市“口渴了”饮用品技术开发中心,并不具有“口渴了”合法的商标使用权,2013年5月14日,安徽高院曾以“(2013)皖民三终字第30号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要求宿州市“口渴了”饮用品技术开发中心停止发展第三方加盟运营及网络宣传推广。

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田先生在经营活动中所使用的商业标识系来自安徽省宿州市?桥区口渴了饮用品技术开发中心,至法院作出判决前,该《投资合同》尚处在有效期内。田先生虽不是故意侵权,但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好视佳”,提升视力原来是骗局

金先生2012年4月23日相中了美国“好视佳”视力提升中心的加盟业务,成为一名加盟商。然而,金先生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好视佳”提供的仪器设备不存在其宣传中所称的特殊功效,而且该产品无任何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更不是经药监部门审批的所谓医疗器械,承诺的“设备技术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更是子虚乌有的事。日前,金先生一纸诉状将美国“好视佳”视力提升中心告至南京中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合同款11万元及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

开加盟店有条件:至少两个直营店,经营的时间须超过1年

采访中,南京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周晔告诉记者,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要有至少两个直营店,经营的时间还必须超过1年。不仅如此,连锁公司还必须到所在地的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如果是跨省特许经营的,则要到国务院商务部门备案。

像南京一夜之间突然出现多家杨铭宇“黄焖鸡米饭”快餐加盟店的现象,肯定是违法的。周法官提醒创业者,创业加盟前要考察特许人是否有特许经营资质,可以通过查看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是否包括“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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