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u00A0\u00A0\u00A0\u00A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支行与何凤彩、高泽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高泽权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7)粤0104民初1972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8年8月22日08:45-10:00在第四十二法庭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二O一八年六月十二日\u00A0